台湾男生博客写“快来包养我”被移送警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4日11:45 辽一网-华商晨报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一名蔡姓男大学生几个月前在博客中留下“快来包养我”等字眼,他也在留言区中表明“我是开玩笑的啦”,但没想到这几句简短开玩笑的文字,竟使他遭警方移送。虽然后来承办检察官做出不起诉处分,但是蔡同学也在警方的“刑案信息系统”中留下曾被移送的纪录。

  报道说,这名蔡姓大学生因为和同学集资拍片将积蓄用光,就在自己的博客中,以戏谑的方式写下“我好穷”、“快来包养我”等字眼,而在他的亲友开始留言对他做出许多揶揄响应后,蔡同学也再次留言表示这一切都是在开玩笑。没想到事情过了两三个月后,蔡同学接到彰化县警方的电话,表示他的行为已经触法,必须到警局制作笔录,并要移送地检署侦办。

  虽然承办检察官对蔡同学做出不起诉处分,但蔡同学还是质疑警察办案是不是有点过头了。台“刑事局”预防科组长韦爱梅表示,蔡同学提到“包养”及“不论一百一千一万都好”的字眼,就是违法。

  陪同召开记者会的国民党“立委”林郁芳则呼吁,警方不要因为拼业绩,就侵害年轻人在网络上抒发情绪的言论自由。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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