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出台基层应急管理举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5日06:55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本报12月24日讯(记者 鄢振刚)近日,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力争在两到三年的时间里,基本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并尽早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把应急管理纳入基层社会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去。

  《意见》强调,各基层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尤其是大型企业、高危行业、省内高校要设置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应急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县、乡级政府要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和各种应急资源,组织建立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基层企事业单位以及与上级救援机构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应急管理各环节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职责,实现预案联动、队伍联动、信息联动、物资联动。

  《意见》指出,所有乡镇、街道、社区、村以及各类基层企事业单位,要在2008年底前基本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其中,省属企业和省内高校必须在2007年底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各基层组织和单位要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方面隐患的特点,编制实际需要的应急预案。要加强预案管理,建立基层应急预案的评估管理、动态管理和备案制度。各基层组织和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资金节约的应急预案演练。

  《意见》要求,按照专业救援和群众参与相结合、险时救援和平时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建设专业队伍为骨干、兼职队伍为辅助、群众队伍为基础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抓好基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加快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意见》强调,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做好先期处理和协助处理工作。要明确和落实基层应急管理责任,加大基层应急管理投入力度,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相关政策,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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