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丽江伤20人一审被判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6日07:30 武汉晚报

  据新华社电昨日,云南省丽江市中级法院对吉林导游徐敏超伤人案一审判决:被告人徐敏超因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今年4月1日16时许,徐敏超带领一个40人的旅行团赴丽江古城四方街游玩。途中,徐敏超与地陪导游彭某发生争执。随后,徐敏超从一家商铺抢夺了一把匕首,刺伤了20人。

  徐敏超后被鉴定患有短暂的精神障碍,病发时,只具有限制(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丽江市中级法院审理该案时,对此结论予以采信。

  法院认为徐敏超应承担刑事责任,但考虑到精神障碍,依法给予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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