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凤凰塌桥案严处责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6日07:30 武汉晚报

  2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32人受政纪、党纪处分

  据新华社电今年8月13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在建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塌,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国务院组成事故调查组,立即开展了调查工作。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事故调查组的汇报,讨论通过了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施工、建设单位严重违规建桥,盲目赶工期;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严重失职,勘察设计单位服务和设计交底不到位;湘西自治州和凤凰县两级政府及湖南省交通厅、公路局等有关部门监管不力。这些因素导致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未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随着拱上施工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一处砌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坍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坍塌。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涉嫌犯罪的24人已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另有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32人被给予政纪、党纪处分。

  对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湖南省正按照国务院要求深入开展调查,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

  将被追究刑责的部分人

  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局长

  兼凤大公司董事长胡东升

  湘西自治州公路局总工程师

  兼凤大公司总经理游兴富

  湘西自治州交通局副局长 王伟波

  受到处分的部分人

  湖南省交通厅厅长 欧阳斌

  行政记过

  湖南省交通厅原厅长 李安

  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

  湖南省交通厅副厅长 詹新华

  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

  湖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

  省公路局局长 李德旗

  撤销行政职务和党内职务

  湘西自治州副州长

  州安委会主任 秦湘赛

  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

  湖南省路桥集团董事长

  党委副书记 陈志兵

  撤销行政职务和党内职务

  湖南省路桥集团总经理 刘晓东

  撤销行政职务、党内严重警告

  湖南省路桥集团党委书记

  副董事长 方联名

  党内严重警告。

  湘西自治州原州长、州委原副书记杜崇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因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已被湖南省纪委立案,将连同此案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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