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选会"研议选举"不可抗力事件" 限自然灾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6日12:5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26日电 台当局曾推出关于选举日“不可抗力事件”处理的规定,被外界解读与“延后选举”有关。针对“不可抗力情事”的范围界定,台“中选会”项目小组昨天决议,将“不可抗力”界定为“其它不可预见或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排除人为操纵的可能。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中选会”项目小组决定,规定中的“不可抗力情事”除开列台风、地震、洪水等天灾外,另增订“其它不可预见或不可避免之自然灾害”。

  台“中选会”委员刘光华会后说,这项办法的“立法”缘起是要规范投票日前或当日遇有台风、地震、洪水等天灾的应变方式,因此与会人员认为“其它不可抗力情事”应该概括规定在“天灾”之外的其它不可预期的自然灾害,并应排除人为操纵因素。

  据悉,这项决议将在26日召开的台“中选会”委员会议上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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