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没办的事一个月就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03:16 城市晚报

  新闻提示

  七台河矿难案件,两年未审。在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的质问下,一个月之内一审宣判。

  这次导致171人死亡的矿难,国务院常务会曾通过决议对11名责任人追究刑责。而在两年时间内,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数次退回侦查;11名责任人,也反复被羁押和取保候审。

  一个月前,案件久而未结引发李毅中震怒,这位国家安监总局局长当面质问黑龙江官员:“两年了还不判,怎么回事?”被国家最高安监负责人过问之后,七台河迅速启动审理程序。12月15日,该市大雪纷飞,矿难案件在新兴区法院开庭,审理一直从上午9时持续到次日凌晨3时30分,创下七台河市案件审理时间之最。

  “两年”和“一个月”

  对于此案两年未处理,李毅中是11月21日在黑龙江进行安全隐患“回头看”再检查时发现的。

  “对于事故中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为什么迟迟不判?这个跟社会没法交代。”李毅中当场说:“我是国务院调查组组长,我有权来问这个事情。请省里问一问检察院和法院是怎么回事?两年了还不判,怎么回事?”

  11月23日,七台河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将材料和卷宗移送新兴区检察院。

  “公检法三机关每天报告一次案件的进展情况,几乎每天晚上都加班到半夜。”公安局一办案人员用“加速度”形容,公安局、检察院成立了17人的专案队伍。

  两年没办的事几天就办好了。11月27日至28日,新兴区检察院对11名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11月28日至30日,检察院向新兴区法院提起公诉。此期间,责任人的家属开始请律师,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说,接到案子后用了一周时间看了10本卷宗,根本没时间调查取证,法院跟他们说没有办法。

  12月15日,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一周后的12月22日,一审判决:发生事故的东风煤矿原矿长马金光、副矿长强华、李志恒、总工程师姜恒本、煤质科科长张树新,分别被判处3年6个月至6年有期徒刑。

  此时,距离李毅中质问此案刚好一个月零一天。

  “公检双方协调不够”

  案件为何拖了两年不办?庭审之后,七台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姚刚认为,此案办理迟缓,除了市委、市政府、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这起案件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外,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沟通协调也不够。

  据介绍,2006年4月10日,市公安局便基本结案并形成卷宗,但市检察院认为缺乏“国务院事故责任认定报告”、“技术鉴定报告”及现场勘察资料,主要证据不足,无法确定事实和责任,暂时不能批捕,并要求尽快收集相关材料。而来自公安机关的说法是,2006年12月15日,七台河市公安局拿到了电子版的事故调查报告讨论稿,检察院认为是非正式文件,不能作为法律依据。

  2007年6月5日,事故技术鉴定报告(汇报稿)传真到七台河市公安局,检察院认为没有法律效力。随后,该市公安局收到正式文件,并在次日,将两份文件分别提交给检察院。

  2007年10月9日,新兴区检察院认为此案证据尚需完善,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0月20日,市公安局将补充侦查的材料和卷宗再次移送检察院。10月24日,检察院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12月17日,七台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尚合峰则说此案省高院介入,他们没有新闻发布权。对社会上“案件在公安、检察机关踢皮球,为何不能主动向上级要报告”的说法,尚合峰称,这是常理,“下级哪能催上级。”他表示,市委成立了调查组,专门调查案件为何两年没有处理,到时候相关人员应负责任。(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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