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缴“小姐税”不卖你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05:48 大河网-河南商报

  

不缴“小姐税”不卖你发票
地税人员开车堵住酒店门,搬走酒店账本和电脑

  12月24日,福建省安溪县,新加坡商人王泉成站在自己的明园大酒店前,苦笑着对记者说:“料理完酒店的‘后事’,我就该走了。”他说,8年前,自己兴建了该县唯一的四星级酒店,2003年开业后,却因不懂“潜规则”,多次拒绝县地税部门吃“霸王餐”,惹来专门针对其酒店的执法大检查。其后地税部门还强征“小姐个人所得税”、拒绝提供发票。

  拒绝“霸王餐” 惹了地税局

  “怪我‘思维僵化’,没考虑到这儿的环境。”说起多次向地税局“讨账”的事,王泉成有点后悔。

  明园大酒店餐厅经理告诉记者:“县地税局的人多次在我们这里吃‘霸王餐’。有一次三个人来吃饭,花了1400多元,不埋单,说是地税局长。后来一问才知道,是地税局一个下属分局的局长。还有一次,是地税局局长黄哲源自己来吃饭,饭后服务员让他埋单,他说让办公室主任来结账,就走人了。结果我们等了好久,办公室主任也没来。”

  酒店的账单显示,仅去年1~3月份,安溪地税局在明园大酒店吃住消费18289元,却迟迟不结账。其中,2006年3月12日,地税局12人一顿午餐就干掉7502元,其中主要是鲍鱼;2006年3月15日,黄局长独自一人点了红烧大鲍翅和两个小菜,吃掉350元。

  吃饭就要掏钱,政府部门更应自律,这是侨商王泉成的思维方式。面对县地税局迟迟不结的账单,明园大酒店就上门讨账了。酒店餐饮部主管说:“去年我就和同事多次去地税局要钱,但他们就是不给。后来再去要账,结果就被臭骂‘不识相’!”

  欠账没讨到 招来大罚单

  2006年9月25日上午,突然有13个人开来一辆面包车,将酒店正门堵住,并冲进来声称是税务局来查账,却不出示相关证件,13个人中也只有一个身着税务制服。后来,由于酒店员工认识其中一名安溪地税局的工作人员,才知道这是泉州市地税稽查局专门针对明园大酒店的“执法大检查”。

  据当时在场人员回忆,其中两名男子闯入酒店前台工作间,控制了酒店管理系统电脑;另外8人冲进财务室,喝令财务人员站到一边,然后占据所有电脑,开始拷贝资料。此时,酒店办公全部中止,电脑、报表、账本和办公室均被控制,并被要求打开总经理办公室检查。随后,执法人员装好4大箱账本,拆下酒店财务经理和出纳的2台电脑主机,带走。检查临近结束时,在酒店负责人要求下,执法人员才现场填写了《税务检查通知书》。次日,安溪县地税局拖欠不到两万元的食宿款到账了,可紧接着,罚单也来了。

  记者在酒店采访时看到了两份由泉州市地税局出具的针对明园大酒店的文件,前一份是“少缴金额、滞纳金、罚款合计1874044.36元”,后一份是“少缴金额、滞纳金、罚款合计1227446.36元”,两者相比少了60多万元。此外,记者还在《处罚决定书》中看到了一笔“糊涂账”:其“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所得”一项虽没有“少缴金额”,却被“罚款”646598元,让人莫名其妙。

  拒缴“小姐税” 屡被断发票

  在安溪县地税局征收的若干税种中,最令人匪夷所思的当属“小姐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当地俗称的“小姐税”——不管酒店有无“小姐”,都需按照床位数、KTV包间数、桑拿按摩室数,以一定比率来“核定”“小姐”数量,按照每月每名“小姐”340元的额度向酒店征收。明园大酒店就被地税局“核定”出18名“小姐”,并以此缴纳“小姐税”87380元。后来,明园大酒店认为中国大陆并不允许“小姐”服务,所以拒绝再缴该税。

  此外,明园大酒店根据《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和《福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认为应免征“城市房产税”三年;而安溪县地税局则拿出《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新建房屋适用城市房地产税政策的批复》,认为应当向明园大酒店征缴该税。

  由于双方在缴税方面存在争议,地税局屡屡用不卖给酒店发票的手段来制裁,导致酒店难以正常经营。后来,主管副县长两次出面协调,才得以解决。

  12月24日,安溪县地税局书面接受记者的采访。该局称,“小姐税”有泉州市地税局的文件为依据。而泉州市地税稽查局也称对明园大酒店的执法并无过错。 (据《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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