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二建小区七八号楼居民:医保登记咋这么难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9日01:41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 刘良玉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买房就是为了居住方便,生活方便,但对于省二建小区7、8号楼的居民来说,等他们到居委会办理医保登记等手续时却发现办不了,他们所住的楼房开发商没有向地方政府移交。而物业说不知移交什么,要相关文件。现物业拿到了相关文件,正与开发单位沟通,有关部门也正在积极协调此事。

  ■居民:我们办不了医保登记

  12月20日,有居住在省二建小区(跃进路与谈固西街交叉口东南角)的居民向本报反映,说他们是该小区7、8号楼的住户,该小区共有8栋楼,那六栋楼的居民都可以到居委会办医保登记,也可以开一些证明,单他们这两栋楼什么证明也不给开,说是这两栋楼开发商还没有移交,让找物业,物业说需要居委会拿出相应文件,就这样,从办医保开始至今,拖到现在都没办成。

  ■居委会:不给办医保是因为开发商没有移交

  “二建小区7、8号楼的医保能办吗?”

  “不能,办不了。”

  “为什么?”

  “那两栋楼开发商和物业没有移交,找你们物业去。”

  12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给省二建小区1-6号楼办理医保登记的长东联合社区居委会,在该居委会一楼办理大厅,记者得到以上答复。

  随后,记者来到该居委会的二楼,找到了宋玉斌书记了解情况。据宋书记讲,省二建小区共有八栋楼,那六栋楼是前几年从跃进路办事处一起移交过来的,而7、8号楼是后来新盖的,开发商一直没有移交。市里有规定,开发商在建设新的楼房时,事先应与办事处、民政打招呼,提供居委会办公场所和居民的活动场地。但二建小区里没有,居民一直找居委会反映,说他们需要活动场地,现在该小区的居民要活动,只能到别的小区去。这两栋楼这么多人住到了这里,像楼院长的配备、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孩子上学、退休人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等都需要居委会来管理,不移交,居民的这些问题就不好办。而移交提供办公场所,他们找过该小区的物业,但没有说出个结果。他们居委会就是为居民服务的,也不想这样。他们特别希望开发商、物业及办事处、居委会一块儿坐下来,把这个问题好好协商解决一下。

  ■物业:不知移交什么希望居委会提供相应文件

  “现在房子都推向市场了,居民的户口办完了,不知道还移交什么?”12月20日下午,负责管理省二建小区的恒安物业管理公司马经理告诉记者,居民办不了医保的事他们已经知道,他们去找过居委会。他们希望居委会能提供相关的文件,如开发商盖好房后要给居委会提供办公和活动场所之类,如没有文件规定,就不知道提供什么,如果确实有文件有依据,那么他们物业也好据此找开发商协说明,但这样的文件他们没有见到。

  ■长安区民政局社区办:开发商应为居委会预留办公用房和居民活动场地

  12月24日,记者与长安局民政局社区办洪主任取得了联系,洪主任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告诉记者,根据市办字[2006]70号文和石发[2007]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在盖楼时应为居委会预留一定的办公用房和居民活动场地,省二建小区的这两栋楼属零星开发,市办字[2006]70号文对此明文规定“对零星开发的住宅区,要积极研究均衡负担的办法,其开发建设单位可按标准折算后向县(市)区政府缴纳社区配套用房经费,具体办法上报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后执行。所缴费用专项用于建设、购买和维护社区工作用房和服务设施。”现在已报物价部门申批,至今也没批下来,这就需要协调。毕竟小区的居民的日常管理还需要居委会来做。现在有的开发商在规划时有为居委会预留的地方,但开发完就没了,验收时也不经过街道和民政。一些开发商可能认为,反正住上居民了,政府就得管,问题是,一个社区里一下增加那么人,像长东联合居委会已经管辖3000多户了,再增加那么多人,人就更多了,而有的开发小区如果较大,够一定户数就需要成立新的居委会,就更需要办公场和服务设施。就省二建小区,谈固街道办事处曾与开发商及物业谈过,但没有达成协议,相关接管人员多次协调,也没有结果。她让街道再与物业进行沟通协调。

  ■进展:物业态度很积极

  12月24日,恒安物业的马经理在得知长安区民政局社区办有相关文件后,说他马上派人去拿,然后立即向开发单位说明。

  12月26日,记者从长安局区民政局社区办、长东联合居委会及恒安物业了解得知,物业已把相关文件拿走,25日下午,他们几方坐下来初步进行了协商,现在物业正与开发单位沟通此事。

  ■相关链接:

  《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宜居社区工作的指导意见》石发[2007]2号文件,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用房、室外活动场地应按照各100平方米的标准作为住宅小区所必需的配套设施一并进行配置,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提供,使用权和日常维护归社区居委会。老城区应结合开发规划和社区居委会设置情况,通过房产调剂、资金补偿等方式,实现集中配套。规划部门在新建小区审批时要严格把关,没有社区服务设施的一律不批。社区公共服务用房要与新区建设或小区开发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一并验收,各区和街道办事处参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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