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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费案二审 马英九无罪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9日04:58 南方都市报
昨日上午,台湾“高等法院”对马英九特别费案进行二审宣判。二审法官认为,马英九按照惯例领取特别费,不涉及贪污,也不构成背信,因此驳回检方上诉,判马英九无罪。 二审宣判无罪后,无异于宣告马英九在“总统”大选前,已从特别费案解套。即使未来检方上诉或侦办其他案件,几乎不可能在明年三月前判他十年以上重罪,因此,司法因素已无法影响其参选资格。 二审:特别费无关刑事责任 昨日上午10时,台湾“高等法院”对马英九特别费案进行二审宣判。法官在判词中表示,特别费是实质补贴,而且马英九是按照惯例来支领,没有主观犯意,不但不涉及贪污,也不构成背信,因此驳回检方上诉,判马英九无罪。马英九所涉的二项罪名,依“刑事诉讼法”规定,背信罪部分不得再上诉第三审;贪污罪的部分则可上诉到第三审。 此外,在一审中以贪污及伪造文书罪被判1年2个月有期徒刑(后因减刑条例缩为1年2个月)的前台北市政府秘书余文,二审中被判处应执行1年有期徒刑。 “高等法院”发言人温耀庭随后就判决作出说明。他表示,特别费属于实质补贴,本来就应该完全信赖、授权首长统筹应用,无关刑事责任。根据行政惯例,马英九有权领取,且他确实将特别费因公支用完毕,并无取得任何不法财物,也没有历史共业的问题,因此维持一审判决。 检方:是否上诉研究后决定 据了解,在二审判决前夕,检方就动作不断。“检察总长”陈聪明27日下午召集多名“检察长”召开“马英九案专案会议”,研拟有罪、无罪、不同刑度等各种判决结果应对办法。与会人士指出,如果判决无罪或轻刑度,且理由无法说服检方,将会上诉三审。 台“高检署”昨日中午也明确表态,对判决结果表示尊重,由于承办检察官尚未收到判决书,无从知悉判决理由,而且第三审属“法律审”,非以“判决违背法令”为理由,不得上诉于第三审法院。承办检察官将于收到判决书后,审慎核阅判决理由是否违背法令,再行决定是否提起上诉。钟平 马英九特别费案大事记 2006.08.02民进党“立委”向“高检署”告发 2006.08.04“高检署”分案,由候宽仁侦办 2006.11.14马首度接受检方讯问 2007.02.13检方以贪污罪起诉,马自辩清白 2007.04.03台北“地院”首度开庭审理 2007.07.23马阵营指控候宽仁篡改证人笔录 2007.08.14台北“地院”一审判决马无罪 2007.12.28“高等法院”二审判决马无罪 ■反应 马英九:山高难遮日 上午11时30分,马英九召开记者会发表感言。一审判决后,马英九曾用客家话“田螺含水过冬”作比喻,代表自己忍辱负重的心情,这次他用客家话“山高难遮日”来形容自己的处境,表示真相总会大白。 马英九表示,他聆听判决后,心情保持平静,因为他知道最艰难的路才开始,不容丝毫松懈;检方是否再提上诉,是检方的权利,他已不愿像一审判决一样,再对检方提出任何呼吁,因为“言者尊尊、听者渺渺”,但一、二审共六位法官还他清白,已经证明一切。 马英九说,想必执政党日后会继续打压他,他会谨慎面对。如果他当选,一定倾全力打造司法公平的环境,让人民在可信赖的制度下,求取公平审判的机会。钟平 ■观察 绿营再撒八道“拌马索” 马英九特别费案二审无罪,民进党计划落空,但其早已就与马英九有涉的三中案、“国发院”、小巨蛋、猫空山缆车等弊案,向检方提出检举。民进党阵营认为,这些案子才是马英九真正罩门,未来只要有任何案件的调查出现进展,马英九的选情将直接受到冲击。 据报道,民进党的计划是,先清理特别费的战场,待“立委”选举结果落幕,主轴拉回到“总统”大选后,再开辟新战场,想尽办法将马英九困在特侦组正在调查的八件弊案中。 这八件弊案,多数是由绿营提出检举,包括指控马英九出售三中假交易、违法变更地目出售“国发院”土地、猫空山缆车发包验收弊案、中视洗钱通党库、小巨蛋图利东森集团、富邦北银并购案、市医联合采购弊案、北银超贷中广案。 民进党阵营指出,他们不清楚目前特侦组调查的进度,也不知道会爆出哪些惊人内幕,但只要任何一件案子,在“总统”大选前调查有所突破、出现进展,都将会影响到马英九的选情。 相关人士也说,即便在“总统”大选前,这些案子没有任何进展,但民进党的民意代表,也会通过各种渠道搜集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的弊案,“行政院”也成立专案小组,处理国民党党产的问题,这些都随时可能会出现新事证。 民进党阵营认为,未来这些案子的关键,不在起诉与否,而是马英九对这些问题的当下反应,只要一个回答不好,就可能上演宋楚瑜当年兴票案的状况。钟平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罗志明侵权举报电话:020-87385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