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力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30日10:51 法制日报

  本报编辑部

  时光会将新闻书写成历史。

  每段历史都不缺乏主题曲。

  2007年,法治力量是毋庸置疑的最强音。

  即使我们对“依法治国”早已耳熟能详,但是,作为治国方略,它的内涵却从没有停止过充实完善的步伐。2007年,我们看到十七大报告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我们看到6·25中央党校讲话中“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被突出强调;我们看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对全国法官、检察官寄予厚望:“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所有这些都保证了法治力量作用的方向。

  “依法治国”是方略,立法完善才能让善法、良法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栋梁。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的物权法,必将在平等保护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基础上,实现“有恒产者有恒心”的理想;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在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的基础上,架起了劳资双方平等对待、公平博弈的桥梁;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改的律师法,解决了律师工作的难题,为当事人提供了更为充分的法治保障。从中央到地方,不论是法律还是法规,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开门立法都已渐成时代主旋。

  法律不能行走在纸上,由文本到实践,法治才能迸发出澎湃的力量。2007年,我们不仅看到上海社保案的腐败官员、药监局高官被绳之以法,我们更看到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成立;我们不仅看到司法机关严惩违法犯罪,更看到政法机关着力构建平安建设长效、常态性工作机制的制度建设;我们不仅看到社会各界对政府行政行为的广泛监督,更看到政府机关在信息公开、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自查自省;我们不仅看到普法工作者普及法律知识的不断努力,更看到普通民众参与法治实践的高涨热情……

  回顾是为了前进,在2008年这个新起点,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法治的力量将继续在我们生活中激荡,继续奏响和谐发展的时代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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