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机动车燃油执行国Ⅳ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2日01:14 东方网-劳动报

  □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

  北京从1日起正式执行机动车燃油国Ⅳ标准,各加油站已开始向过往车辆提供符合新标准的汽油和柴油。

  机动车燃油国Ⅳ标准相当于欧Ⅳ标准,可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从1日零时起,全市成品油批发企业、加油站必须向机动车燃油市场、过往车辆提供符合国Ⅳ标准的机动车燃油。北京市工商部门表示,今后将按照新标准,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销售劣质成品油的违法经营行为。

  “为更多地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北京部分公交车在2007年就提前‘喝’上了国Ⅳ油,环保监测数据显示,其排放的污染物大大降低。”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处处长冯玉桥表示,1日起,北京所有的加油站都已开始提供符合新环保标准的汽油和柴油。

  截至目前,北京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310万辆,但由于采取了逐步提高新车排放标准、加强对在用车管理等系列措施,北京大气环境中与机动车排放相关的两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的浓度,并没有随着机动车的大幅度增长而增加,反而稳中有降。

  监测数据显示,2006年与1998年相比,北京二氧化氮浓度由每立方米74微克降为66微克,减少了10.8%;一氧化碳浓度由每立方米3.3毫克降至2.2毫克,减少了约33%。

  据冯玉桥介绍,实行国Ⅲ排放标准后,北京汽车向大气中排放的二氧化硫大大减少,按照2005年北京汽车汽油消耗量260万吨、柴油消耗量220万吨测算,机动车尾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与国Ⅱ标准相比,每年减少2480吨。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显示,使用国Ⅳ标准油品后,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的二氧化硫每年可再减少1840吨。

  除提高机动车燃油标准外,北京市还正在积极筹备实施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预计在奥运会前正式实施,届时北京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将与欧洲同步。据了解,汽车厂商和销售商对此已做好准备。

  2008年初,北京还将建立首个开展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技术和政策研究的专业实验室,以应对机动车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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