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出口开征关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2日09:48 生活报

  据《东方早报》报道 财政部宣布,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从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小麦、玉米、稻谷、大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产品征收5%至25%不等的出口暂定关税。

  这是继2007年12月20日起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84类原粮及制粉产品的出口退税后,我国政府再次通过税收杠杆抑制近期增长过快的粮食出口,引导粮食向国内供给,以期平抑其价格上涨。

  近段时间来,受国际粮价不断攀升影响,国内外原粮及其制粉价格存在较大价差,从而带动了我国小麦等原粮及其制粉产品出口的快速增长。而粮食出口的猛增从根本上推动了国内粮价上涨的预期,并使粮价上涨成为当前物价上涨的重要因素。

  分析人士认为,由于粮食生产的周期性使其价格水平近期难以逆转,因此,通过减少出口增加国内粮食供给有望成为平抑物价上涨的一条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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