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依法行政立足于百姓需求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3日08:22 法制日报

  本报讯 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近来上演的重头戏中,诸如龙洞堡新区开发建设工程、二戈寨现代物流园区规划、青云路规划、大十字停车场规划建设等项目,都有区法制部门人员和法律顾问的身影,他们甚至全程参与其中一些项目的考察、谈判、审核、签约过程。他们的参与,保证了项目的如期开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征地、拆迁等事务中的各种纠纷。

  年底前,南明区区长张曦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政府应该是依法行政的推动者。”近年来,南明区先后制定了《南明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大对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

  凡是要以南明区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都必须先经区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把关,然后才能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办公会议讨论。各乡办、各工作职能部门以自己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都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规定向区政府报送备案,由区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超越、滥用职权的,不予备案,并要求其自行纠正。对拒不纠正的,由法制机构提请区政府下文停止执行。

  在处理一系列成因复杂、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利益纠纷复杂的问题时,南明区首先安排法制机构组织梳理清楚相应的法律关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论证,与利益相关人进行细致沟通,提出依法处理的意见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有效地促进了相当一部分历史遗留或棘手问题的妥善解决。阎志江黄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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