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考3次才过关 法院判驾校退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06:5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成华法 记者 蔡小莉

  报名参加驾校的培训,经过3次桩考后才拿到驾驶证,学员葛新华认为,自己之所以“屡考屡败”,一方面是驾校没有保障自己的练车时间,另一方面是教练杨建并没有教练资格。为此,他将驾校告上法庭,讨要自己补考时交的练车费和补考费等。昨日记者从成华区法院获悉,法院已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驾校应当退还葛新华练车费200元。

  桩考考3次 学员告驾校

  葛新华今年59岁,2005年12月13日到四川省胜威驾校(以下简称“驾校”)报名准备去考机动车驾驶证,并支付了1200元的培训费,驾校承诺“考前练车三天,以后不收任何费用”。2006年5月,葛新华要求练车三天,驾校称考试前三天才能练车,拒绝了他的要求。

  随后,葛新华报名桩考,但第一次考试并没有通过。去年6月1日,葛新华准备第二次桩考,他提出练车3天,但驾校却称须交练车费200元。葛新华交钱后,驾校安排教练杨建负责培训葛新华。但去年7月19日的第二次桩考,葛新华仍然没有通过。

  在葛新华交纳570元补考费后,终于在去年8月31日通过桩考,随后领取了驾驶证。

  “驾校当时承诺收了培训费后不再收任何费用,但后来又收了我200元练车费。”葛新华认为,驾校的行为违背了当初的承诺,应当退还自己这笔钱。此外,自己第二次桩考之所以不合格,一方面是由于驾校没有保障自己的练车时间,另一方面,驾校安排的教练杨建并没有教练资格,所以驾校应当承担由此给他造成的损失。

  随后,葛新华将驾校起诉至成华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驾校退还练车费、补考费、工商查询费、误工费、车费等共计920元。

  法院判决 驾校退还练车费

  在法庭上,驾校方称,自己向葛新华提供了练车条件和机会,教练也履行了职责。200元练车费是承诺以外的费用,由葛新华自愿交纳,而补考是葛新华自己造成的,驾校方并没有责任,补考费应该由学员自己承担。

  法院认为,驾校在收取葛新华1200元培训费时已明确,此费包含培训费及3天练车费。当时驾校已承诺,以后不收任何费用,但实际上,驾校在去年6月1日又单独收取了葛新华200元练车费,违反了之前作出的承诺。

  最终,成华区法院判决驾校退还葛新华练车费200元。

  目前,双方均已上诉至成都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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