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08:17 法制日报

  交通部要求公布投诉电话

  本报北京1月3日讯 记者陈煜儒年末岁尾既是工程款支付的高峰期,也是易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密集期。交通部要求1月20日之前,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将已设立的拖欠投诉电话号码,通过新闻媒体重新公布,指定具体部门和人员专门负责处理拖欠投诉工作。交通部将对各地投诉电话的畅通情况进行检查。

  据介绍,交通部要求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全面检查在建项目的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逐一排查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地区和项目。对不及时支付工程款的项目法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责令其尽快支付;拒不支付的,可先从工程款中扣支。对恶意拖欠的施工企业,记入信用档案,并给予行政处罚,在市场准入、招投标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

  交通部强调,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做好工程款支付监管的基础上,指导、督促项目法人重点抓好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已获得工程款的施工企业优先偿付农民工工资。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