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称职”的省管干部一年内不得晋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7日03:51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张婷婷)省管干部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将诫勉谈话、限期改进,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被确定为“不称职”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为正确评价省管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日前,省委组织部印发《四川省省管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对省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

  省管干部的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主要采取个人总结、大会述职、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作为调整干部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等的重要依据。领导班子届中或者届末考察时,可将年度考核与干部考察工作结合进行,不再重复述职和测评。

   对基本称职者 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将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除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外,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考核办法》还对受处分省管干部的年度考核进行了规定。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此外,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省管干部,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对在年度考核过程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拟评定为优秀者 要先进行公示

  省管干部年度考核程序可以概括为:个人总结—大会述职—民主测评—党委研究—上报审批—反馈意见。

  省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一般在每年1月底前完成大会述职测评,2月底前上报省委组织部。根据考核程序,党委(党组)按照规定的范围召开述职测评大会后,参会人员对省管干部的述职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时,到会人数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除了相关的主要领导和中层干部参加外,还将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老干部代表等参加。党委(党组)根据干部平时表现、民主测评情况及名额(比例)要求,集体研究考核等次。对拟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省委组织部对省管干部年度考核情况审批后,党委(党组)将及时向干部本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公布考核结果。

   新闻链接

  年度考核结果分四等

  ■“优秀”

  评定标准:思想政治素质高,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领导能力强,有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勤奋,实绩突出;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民主测评优秀票得票率不低于60%,不称职票得票率不高于10%。

  ■“称职”

  评定标准: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领导能力较强;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工作实绩比较突出;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能做到廉洁自律,较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票的得票率不低于60%,不称职票得票率不高于15%。

  ■“基本称职”

  评定标准: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组织领导能力较弱;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但工作实绩不突出;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民主测评优秀、称职和基本称职票的得票率不低于60%,不称职票得票率不高于三分之一。

  ■“不称职”

  评定标准:思想政治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失职,造成严重失误;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者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等。民主测评不称职票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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