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投资“高利”之下多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8日01:34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经浙江省台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1月3日,台州市中级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吴绿英无期徒刑;同案犯陈颖等3人也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6年9月,吴绿英以做二手房投资需要大量资金为幌子,以月息8厘至3角5分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采用先期兑付部分本金和利息的手段,先后向陈颖、杨彩凤、赵艳斐等人进行非法集资,并通过陈颖等人向其他人集资,共计4358.1万元,除归还本息2935.1万元外,至今尚有1423万元无法归还。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吴绿英案在浙江并非个案。近年来,浙江房地产市场一直很红火。房价的持续上涨,吸引了民间资本大量涌入,同时也催动了“非法集资热”,以投资房产返还高息为名进行集资诈骗的犯罪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

  浙江省检察院公诉一处提供的数字表明,2007年该处督办的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大案超过10件,案值都在千万元以上,有的甚至上亿元,且大多与房地产有关。永康市的王志斌等人受房地产暴利诱惑,盲目进行房地产开发,因资金紧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229余万元,去年资金链断裂后案发。近日,王志斌等人被永康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四大特点值得关注

  检察官分析,因投资房地产而引发的非法集资类案件有四大特点值得关注:

  一是犯罪嫌疑人多为无业人员,且以女性居多,文化程度不高,但投资意识较强,加上巧舌如簧,往往能引人上当。

  二是犯罪嫌疑人设下“高利”诱饵,让不少被害人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亲戚朋友轻易上当,甚至不少还沦为帮凶。

  三是资金链的断裂最终导致案发。犯罪嫌疑人包括不少被害人往往对“房地产投资高回报”期望较高,一般不轻易投案或者主动报案,直到资金链断裂,“泡沫”彻底破裂,发财梦才醒,但此时追回损失已难。

  四是案值大,涉及面广,对国家金融安全、社会稳定冲击大。

  “高利”之下多陷阱,希望民众不要被一时的“高回报、高收益”蒙住双眼,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最终血本无归。

范跃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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