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窗口女工作人员禁涂有色指甲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8日03:40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庄杨杰 通讯员 左宜宏)昨日,广州市监察局和广州市质监局联合发布广州政务窗口服务规范,首次对政务窗口的服务环境、服务质量、管理与监督、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和服务礼仪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规范由广州市监察局和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提出。本规范适用于市、区(县级市)两级政府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服务的政务窗口。

  根据规定,行政相对人办理有关事项和咨询时,服务岗应作出说明、提供准确信息,一次性予以告知。对政务窗口工作人员违反各项制度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

  此外,服务窗口公共区域摆放的物品应整洁有序,各门窗玻璃、墙壁、地面等应洁净无污物,植物花草不应有枯萎现象。服务岗工作人员着装应端正大方、整洁,或按国家规定着制式服装。女士的头发不应染过于鲜艳的颜色,不应戴过于夸张及过多的饰物,不应浓妆艳抹,不应使用味道浓烈的香水,不应涂有色指甲油。男士的头发不应染过于鲜艳的颜色,不留怪异发型,不蓄胡须。工作人员站姿、坐姿应端正,不应斜靠在椅子上或趴在工作台上。向行政相对人示意时,应以四指并拢,手心向上的指引方式,不应用单指或手心向下的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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