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多“租”118元乱收费“中心”遭查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9日04:3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前几天,他们多收了我们100多元。”1月3日,新都区新繁镇,一位三轮车师傅对记者说,相关部门明文规定三轮车主每年缴纳150元的经营权租赁费,可他们却被迫缴纳了一年268元的费用。他向记者出示了部分缴费的票据,记者发现,其中包含20元的卫生费,150元的租赁费,98元的蓬布、油漆、牌照费。

  调查

  只需缴纳150元 却被硬收268元

  记者从去年2月省物价局和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人力客运三轮车经营权收费管理通知》上看到:人力客运三轮车经营权转让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县(市、区)及乡镇每年每车不超过300元,实行单双日运营的减半计收。

  该通知第三条明确规定,除向人力客运三轮车收取最高限额内的经营权转让费以外,在国家和省市两级物价、财政部门未出台新的规定前,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人力客运三轮车经营者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了解,新繁镇的人力客运三轮车属于该通知所规定的乡镇范畴,并且是单双日运营。这就是说,新繁的人力客运三轮车每年只需缴纳150的经营权转让费,却被硬收268元。

   解释

  服务中心:多收费是沿袭惯例

  3日下午,记者来到新繁市容环境管理分局,在一楼的新繁人力客运三轮车管理服务中心,该中心办公室一位杨姓负责人称,这次收费268元是沿袭10多年的惯例,完全属于正常收费。而该分局副局长董维翰对这些收费的依据解释说:“150元的票是上面有规定,20元钱收的是居民卫生费。而98元的费用,是按测算的这个价格,安排给中心在收。”

  新繁镇镇长庄光才说,三轮车收费一事,是新都区新繁市容环境管理分局在负责,镇上一般不管,而镇上也没有出文件对此收费。

   查处

  区物价局:责令退还多收款

  新都区物价局接到反映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了调查。该局收费科科长告诉记者,现在新都区并没有统一对三轮车收取卫生费,而新繁市容环境管理分局出示的收费许可证上,也没有对三轮车收取卫生费。

  新都区物价局调查后,认定上述收费属于自立项目收费。物价局向新繁市容环境管理分局及人力客运三轮车管理服务中心下达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责令其在20日内向三轮车主退还多收取的费用。

   乱收费“中心”被查封

  记者了解到,新繁人力客运三轮车管理服务中心并没有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1月4日晚,新都区民政局、公安分局对该中心予以查封,责令其负责人接受调查。

  昨日中午,当地居民给本报记者发来短信称,多收的费用已全部退还他们,对本报的监督表示感谢。

  本报机动记者 余宰贵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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