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2008.1.9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9日15:16 北京晚报

  

图片新闻2008.1.9

  2008年养路费缴纳截止日期延至15日,这两天,缴费人员明显增多。昨天,市养路费征稽部门宣布,15日后拖欠养路费的车主将面临信用污点,影响其信用等级和银行的日常信贷业务。 本报记者孟环J147孙妍摄J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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