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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违法拍卖乔家大院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2日06:14 信息时报
李县长凭甚作主 2007年12月20日上午,“祁县乔家大院旅游景区投资开发建设项目合作意向签字仪式”在祁县政府举行。当天下午,祁县县长李丁夫召集乔家大院15名职工代表开会作了通报,此事引起了乔家大院职工的强烈反对。 其实,把乔家大院当股本投资,祁县政府早有此意。2002年11月,祁县政府就计划入股成立公司,后因省文物局反对,没有成功。 然而,祁县政府却置法律于不顾,于2007年7月前照样注册成立了“祁县远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祁县政府全权经营管理乔家大院。祁县政府还将乔家大院景区的开发建设授权给了这家公司,公司法人代表是该县县长李丁夫。 分配意向遭员工质疑 12月20日上午的签字仪式上,祁县远大公司代表祁县政府,与上海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中昊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意向书,三方出资成立“山西乔家大院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三方商定新公司的经营期限是20年,新公司投入2亿元用于旅游开发,而后乔家大院的门票收入由公司支配,每年上缴给政府1000万文物保护费。 这个分配意向遭到员工们的质疑,去年及前年乔家大院门票收入均超过2500万,按照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单位的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百姓不满县政府解释 1月9日,记者就乔家大院经营权被出让一事来到祁县政府。当记者提出采访此事时,遭到县政府“踢皮球式”的对待。他们说县长在外地学习,不在,让记者去宣传部先报到。 在宣传部,接待记者的王干事接连打了几次电话后,告诉记者,领导们都不在,他们很忙,没时间接受采访,随后拿出一份《祁县乔家大院景区综合整治与开发的基本情况》的资料。此材料的大致内容是为乔家大院经营权被出让做出的全面粉饰。其中还特地解释到,县里在乔家大院景区开发与投资商签订意向书的同时,已向省市文物局打过请示报告。 采访中,祁县老百姓就县政府的这种解释,无奈地说,县政府已和开发商签订了意向书,还向省市文物局打报告,没有任何意义。这种先斩后奏的“土政策”纯粹是没有把国家文物保护法放在眼里。 祁县县政府提供的说明材料中称,乔家大院由于“历史欠账等原因,仍入不敷出”。 开发“老底”被揭 乔家大院的职工代表则向记者揭穿“老底”: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并不是由于乔家大院本身入不敷出,而是以前一些开发项目形成了“历史欠账”。 据乔家大院民俗博物馆一负责人介绍,乔家大院目前门票40元,已经准备上调,如果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门票收入翻一番很有可能。县政府不知是出于什么目的,竟然别出心裁做出了出让乔家大院的改制决定。 改制违法事件正在查处 “乔家大院叫县政府卖了!我们的国宝竟成了拍卖品,这个世道还有没有一点王法,是法大还是权大?”当地老百姓向记者道出了这样的感慨。 记者了解到,目前,山西省和晋中市文物局联合调查组已作出认定:这是一起严重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的行为。 乔家大院民俗博物馆不能作为企业被改制,谁也没权对国宝作出这样的裁定。祁县政府和上海、重庆两家公司单方签订的意向书完全不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也是违法的,调查组成员这样补充道。 目前,该县已暂停运作此事。山西文物局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省政府,正在等待批示。 据《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