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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说理群众服气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02:05 正义网-检察日报
■受访检察长:李伟光 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检察长 ■采访人:本报通讯员 郑刚 叶小舟 本报特约记者 刘德华 “去年,我院严格依法办案,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同时也听到了一些反映:对轻微刑事案件不捕不诉,降低了执法标准,会纵容犯罪。”日前,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检察长李伟光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表面上看,群众对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还不够了解,“实际上反映了我们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面做得不够好、办案透明度还不够高”。 记者了解到,针对上述情况,该院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采取五项措施提高办案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李伟光说:“我们首先加大了宣传力度,将高检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若干意见》等规定以适当的形式公布,方便群众监督。”同时,该院还将职务回避、执法程序、办案规则等事项向社会公布;建立了不捕不诉案件说理制度,在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的法律文书中阐明处理理由和根据,必要时对申诉人进行当面说理。对依法可以公开的诉讼期限、办案流程和法律文书等信息,及时公开,对具体案件的有关情况,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建立健全不捕不诉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给干警念“紧箍咒”。 事实证明,这些措施有利于消除当事人的疑惑,也满足了公众知情的需要,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2007年,该院未出现一起因被害人不服检察机关不捕、不诉决定而引起的申诉、上访。 郑刚 叶小舟 刘德华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