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选人民陪审员:司法改革的“鲶鱼”试验(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04:07 东方早报

  近距离观察这场发轫于基层法院的“海选”试验,让人们异常真切地看到:即使在现有体制内,司法部门施展拳脚的革新空间也非常广阔。

  “‘海选’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对法官可以起到一种监督,并激活法院及法官的工作激情和责任心。”江苏省社科院公共管理研究中心专家叶克林说,陪审员在法院“习得”的法治精神、规则理念也会更多地传达至其身处的小环境(周围的人)和大社会,让法治精神和民主参与的习惯得以传承和普及。

  早报记者 李克诚 发自江苏南京

  

海选人民陪审员:司法改革的“鲶鱼”试验(图)

  这个看起来甚为简陋的法院发起的改革,可能会改变法院的内外环境和案件审判生态。早报记者 李克诚图

  在历经两个月的前期宣传、报名、面试及复试之后,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海选”人民陪审员进入“收官”阶段———首批来自各阶层的20位陪审员大名单已出炉,并将于近期向社会公示。今年2月,待该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正式任命后,国内首批“海选”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即可走马上任。

  “海选”:体制内的创新

  1月8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花了3分多钟的时间报道了“南京下关区法院海选陪审员”的新闻。法院系统一位人士称,央视用这么长的时间来报道一个基层司法机关的改革,非常罕见。

  “媒体如此热烈的关注,让我们始料不及。”南京市下关区法院一位副院长对早报记者说,“海选”前,他们最大的担心是“怕没人响应”。为此,他们在下关区的96个社区张贴了醒目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海选’是媒体形象的说法,我们原来称‘普选’。”下关区法院副院长邓向东一语点破了该做法的法律依据———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规定:“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

  尽管上述规定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列为陪审员产生的两种途径,但由于种种原因,在此之前,我国法院系统几乎所有的陪审员都来自于“组织推荐”,这也带来了陪审员工作积极性不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

  今年年初,恰逢下关区人大、政协换届之时,法院老一届陪审员也即将到期。下关法院正借此契机,对以往陪审员“组织推荐”的产生发生进行革新,以真正发挥出陪审员的作用和价值。

  事实上,此次下关法院实际上要选聘30名陪审员,但只面向社会“海选”20名,另外10个名额则仍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后者无须经过前几轮的面试、复试等环节,由所在单位直接推荐产生。一位系统外的人士称,可见下关法院此次“海选”的谨慎。

  引入“鲶鱼”激活内外环境

  “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这一直是法律界人士对我国陪审员制度的最大诟病。

  自去年4月1日,新诉讼交费办法实施后,由于案件诉讼费用的大幅降低,各基层法院的立案数量短期剧增,审判人手紧张的态势愈演愈烈。在现有编制人员难以突破的前提下,惟有“让陪审员真正用起来”方可解决“案多人少”的困境。

  据了解,在以往,由于陪审员多是组织推荐,这些人参与案件审理的热情并不高。且由于这些人员多是各单位的业务骨干,一旦繁忙的工作与审判工作相冲突,“陪而不审”、“易聘难用”成为让法院头痛的难题。据透露,下关法院有的陪审员因为种种原因,一年都没有参与过一件案件的审理。

  南京下关区法院调研室主任肖朝晖说,由于参选者系自愿报名,其一旦入选,工作热情较高,且在报名之初,法院即会告知担任陪审员的工作,必须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做保障。

  现年38岁的华峰已通过多轮考核,有望进入最终的20人大名单,他是南京市中医院的医生。在谈起自己“过关斩将”的诸多原因时,华峰认为,其医学人员的专业背景可能是重要原因。

  另外一个顺利通过“海选”的胡静则是江苏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造价师,其大学时学习的是土木工程。法院有关人士透露,其专业及工作背景也是其优势之一。

  当前,随着医疗纠纷、建筑工程、审计统计等大量专业化诉讼案件的大量增加,“审判的专业化”也成为法院需要面对的一大难题。对于某些专业领域的知识,法官可能并不是太了解,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具有专业知识的陪审员和具有法律知识的法官,则会形成知识、视角上的互补。

  “人们通常认为,吸纳社会上的人民陪审员,对法院及法官也是一种监督。”下关区法院调研室主任肖朝晖说,“这些在某些领域具有专长的陪审员对法官的工作也是一大促动,会在客观上促使法官在业务能力上不断提高。”

  “这将会产生一种‘鲶鱼效应’,”江苏省社科院公共管理研究中心专家叶克林说,“‘海选’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对法官可以起到一种监督,并激活法院及法官的工作激情和责任心。”此外,由于陪审员多来自于社区、群众,他们在法院“习得”的法治精神、规则理念也会更多地传达至其身处的小环境(周围的人)和大社会,让法治精神和民主参与的习惯得以传承和普及。

  “小人物”的大角色

  1月4日,下关法院对首轮面试入围的60位候选陪审员组织了一场特殊的复试:旁听一起刑事案件的实际庭审。该案的合议庭由1名法官和2名陪审员组成。

  在该案即将宣判时,“考生”被带到了另外一个“考场”,他们被要求指出刚才旁听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

  75岁的考生刘国璋当场指出参与庭审的陪审员的两点不足:第一,当公诉人在庭上陈述时,两位陪审员都是低着头听,没有正视公诉人;第二,两位陪审员在法庭上的发问“不够积极主动”,而且声音太小了。

  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刘国璋笑呵呵地说:“其实我还有其他一些想法,毕竟当时咱还不是陪审员嘛,我就没提出来。”他说,当时有个陪审员穿着休闲装,且陪审员与法官的服装颜色和款式很不统一、不协调,“这虽是个小问题,但可能会影响到法庭的庄严”。

  与刘相似,虽未走马上任,但已进入角色的候选陪审员大有人在。多位候选陪审员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如果在审理案件中,他们自己的观点与法官意见不一致,或者认为法官在裁判中存在着不公正的行为,一定会发出自己的意见。“可能要注重沟通的方式,但一定不会沉默。”一位女性候选陪审员对早报记者说,既然法律赋予了陪审员具有与法官同等的权利,就绝不会放弃这项权利,“否则也违背了我参选的意图。”

  “你报名参选陪审员最看重的是什么?”面对早报记者这一问题,多位受访者把“锻炼自己、丰富经历”、“促进案件的公正审理”、“对法院审判的监督”作为自己的答案。而此前,他们对于法院的印象大多为“很模糊”或者“很神秘”。

  有学者指出,“海选”陪审员让普通百姓亲历旁听现场,会消除司法机关的“神秘化”,增强法院判决的公信力。

  记者观察

  社会治理期待更广泛公众参与

  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是:几乎所有法院都认识到选聘是人民陪审员产生的方式之一,但实施者却寥寥无几。

  放眼国内,由于公民的参与热情并不很高,公众对检察院、法院等系统的认知印象还停留在很模糊甚至神秘的阶段,因此对司法的疑虑有时也难以避免。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各地人大代表在表决地方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时,公众对法检系统的满意度一般都明显低于政府工作报告。

  江苏一基层法院院长就专门撰文探讨了内、外界对法院工作认知和评价存在较大差异的问题。他指出,社会公众与法院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导致公众对法院产生不信任感及猜疑的重要原因之一。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泽晟对早报记者称,南京“海选陪审员”,让公众积极参与,不仅是司法透明化、公开化的有效途径和手段,也为其他公权力部门的改革提供了镜鉴:让更多富有公共精神、热心于公共事务的各阶层人士有着均等的机会参与到公权力部门的治理中,也是实现党的十七大报告“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的政策落实。

  但能否使陪审员真正发挥其应有价值和作用,法律界专家称,“并不是靠海选就能解决得了的”,而需配套的制度保障和跟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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