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闷死4岁女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06:2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刘汉泽 特约记者龙桥)4岁的女孩上学时,被遗忘在幼儿园的校车内,几小时后女孩死亡(本报去年9月22日12版曾报道)。日前,十堰市张湾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校车司机郭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郭某和幼儿园共同赔偿死者父母22.5万元。

  去年9月9日上午8时,十堰李女士将4岁的女儿童童(化名),送上了张湾区私营的春蕾幼儿园校车。到校后,司机郭某将童童遗忘在封闭的车内。下午1时许,郭发现童童昏迷在车内。当晚,童童经抢救无效死亡。郭后被警方刑拘。

  经法医鉴定,童童的死亡,与较长时间被关在门窗紧闭、温度较高的车内有关。

  法院驳回了家属要求赔偿10万元精神损失,及追究区教育局监管不力之责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郭某认为量刑过重,表示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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