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区为何区别对待拆迁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15:2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松洲新社区房价4409元/m2,有人认为定价高了,有人质疑拆迁户享双重优惠

  本报讯 记者赵燕华报道:广州市日前首次公布了新社区住房销售价格,白云区松洲街南村以北地块新社区的建筑面积销售价格基准价为4409元/平方米,并首次明确商业项目被拆迁户不能购买新社区住房。对此,市民、专家及开发商有不同看法。

  市民:4409元/平方米是否高了?

  扣除3%利润还有4200多元/平方米,明显超出市场公认建设成本

  正在松洲街道申请廉租住房的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她租的房子是40元/平方米,每个月要交175元,加上管理费就要200多元,要是能住上廉租房的话负担就没那么重。

  但一位住在宅基地的市民说,现在他一家三口真正属于自己的地契只有21.5平方米,按目前生活条件来说,4409元/平方米还是觉得稍为偏高。

  有市民则提出,新社区建设的政府土地出让金和所有建设税费全部免收并不得计入销售价格之中的,如今物价局批复的4409元/平方米基准价,扣除3%的利润还有4200多元/平方米,该价格明显超出了目前市场公认的建设成本。

  房管局:成本中含征地拆迁费用

  征地拆迁成本可能有差异,新社区具体销售价会有所不同

  为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价格构成作了解释:新社区住房的价格是按照新近出台的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新社区住房价格将根据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成本加上不高于3%的利润确定。换言之,新社区的成本中还包含征地拆迁这一项。

  有关负责人还指出,由于不同新社区住房项目征地拆迁成本可能有所差异,因此,新社区住房项目具体销售价格会根据其所处区域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专家:被拆迁户享双重优惠?

  另一疑问是,政府和开发商拆迁补偿标准相同,为何开发商项目被拆迁户不能买呢

  广州市新社区住宅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城市建设与旧城改造拆迁安置住宅。市国土房管局昨日明确,新社区住宅的主要安置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项目中符合条件的被拆迁家庭。

  其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8287元以下、且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而“在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项目中符合条件的被拆迁家庭”则是指已依法实施拆迁货币补偿后,仍无经济能力购买普通商品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被拆迁家庭;适用新社区住房安置的拆迁建设项目是指政府公益性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项目,不包括开发商实施的经营性开发建设项目。

  房地产专家韩世同认为,将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的被拆迁家庭安排在新社区,有享受“双重优惠”之嫌。“现在按照物权法等规定,都强调要保障被拆迁户的权益,政府也调整了货币补偿的标准和方法,被拆迁户既得到了补偿,又在购房条件上得到优惠(经济适用房是免地价的),是双重优惠。

  韩认为,这部分显然占用了经济适用房的指标,尽管目前已明确“已依法实施拆迁货币补偿后,仍无经济能力购买普通商品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被拆迁家庭”,但毕竟已有了拆迁补偿,他建议新社区在安置拆迁户方面应划分开来,使新社区的管理办法更完善,以免在管理上出现漏洞。另外,他质疑,现在无论是政府或开发商拆迁,事实上补偿的标准都是相同的,不明白为何就不包括开发商实施的经营性项目被拆迁户呢?

  (编辑:左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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