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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制定职业资格证书条例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5日08:21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 刘宏 如何规范混乱的职业资格认证市场呢?有关专家发表了他们的看法。 有些专家认为,认真研究论证并划定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职业资格和非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职业资格非常重要。对于那些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职业设置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证,而那些非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职业资格认证,可以像国外那样交由市场来调节。 另一些专家则认为,将一些能力水平专业资格证书的认证完全交由市场来控制,以目前我国发展的情况来看并不可取,这需要有一个发展的过程。 2007年12月15日,人事部部长尹蔚民在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上表示,今后5年,我国将着力加快人事法制建设,突出立法重点,尽快填补包括职业资格管理在内的法律法规空白。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人才能力建设与评价研究室副主任佟亚丽认为,应当对涉及的各类职业资格设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修订,确保职业资格设置管理办法的统一。她认为应当制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设置与管理条例”,进一步从源头上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的设置和管理。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认为,一种职业资格的设定应当经过一个严格的法定程序,比如经过科学充分的研究论证,经过社会各界的参与讨论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而不应当是各部门根据自己的部门规章来设定。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农工党中央副主席王宁生建议,对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严格规范,制定职业资格认定的法律法规,明确职业资格条件及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规范程序,从严确定信誉高的协会、学会等专业机构进行试点。另外对具有代理资格的机构执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对同专业的证书归类管理,避免资源浪费。最后还要规范报考条件及收费,杜绝漫天要价或无序竞争的现象发生。 北京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师郭德忠认为,应当制定职业资格证书条例,解决职业资格证书的主管部门不统一的问题。他建议组建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委员会,将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纳入统一管理,这有利于形成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在标准设定、考核鉴定机构、考核鉴定程序、监督检查机构、程序和处罚措施等方面的统一标准。除此之外,职业资格证书条例还应该对新职业种类的发布、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鉴定内容和方式、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建设、国际互认等问题作出详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