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农行营业厅安保人员缺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6日08:46 兰州晨报

  《歹徒竟在农行柜台前抢劫》一文引起读者强烈反响,记者在武威白银等地调查发现———

  2007年12月20日,66岁的武威古浪县十八里堡乡十八里堡村关帝庙组村民陈作林,在古浪县农业银行城关某营业厅办理打款手续时,随身携带的1万元现金被抢,并在与歹徒的撕扯中摔伤头部不治身亡。1月15日,本报以《歹徒竟在农行柜台前抢劫》为题报道了此事,引起读者强烈反响。随后,记者前往中国农业银行甘肃分行采访,相关负责人对银行是否该承担责任闪烁其词。

  农行:储户是被偷非遭抢

  1月15日上午,中国农业银行甘肃分行办公室副主任王明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7年12月20日发生在武威市古浪县农业银行某营业厅的储户被抢事件,他并不知情。在认真看了本报1月15日的报道后,王明雪向一位具体分管该营业厅的行长电话了解了相关情况。随后,王明雪告诉记者,的确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但是据银行方了解,储户是被偷而非遭到抢劫,储户发现被偷后双方发生争执,由于银行工作人员不知实情,以为双方相识并发生争执,因此没有立即采取措施。事后,银行方已与储户家属协商处理了此事,家属对处理结果表示同意。作为农行也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情,下一步将与公安部门积极配合破案。对于银行方是否该承担责任,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王明雪表示说不上。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各级网点的安保措施要求,王明雪表示具体的要问保卫处处长,但王明雪最终未能与保卫处处长取得联系。

  而来自武威的消息称,事发后,古浪县农业银行城关某营业厅除了向死者家属给予2000元的“困难慰问金”之外就没了下文,死者家属表示,已考虑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这一问题。与事发之初的情况相同,当本报记者试图进一步联系采访古浪县农业银行城关某营业厅的负责人时,同样遭到了拒绝。

  本报报道刊发后,引发了读者和网友的大讨论,储户期盼在银行办理业务时受到充分保护。然而,本报记者在武威、白银等地进行调查后发现,两地农行安保情况并不令人乐观。

  武威:农行网点仅有摄像头

  1月15日,记者在武威及周边县区的一些银行营业网点采访时看到,许多农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在营业厅的储蓄柜台外没有安排值班的经警或相关的工作人员,但各个网点内均安置了对准不同角落的摄像头。银行工作人员与储户用防护栏隔开,这样很好地保护了银行金融资金或工作人员。相比而言,在储蓄柜台以外的储户,恐怕只有依靠摄像头的“关照”了。

  对银行摄像头的真正作用,死者陈作林之子陈金文与古浪县农业银行各执一词。陈金文说:“农行的监控录像画面并不清晰,影像质量不高,从模糊的画面难以判断犯罪嫌疑人的面貌。”而古浪县农业银行方面有关工作人员则认为,银行的监控录像画面是清晰和可以判断的。而记者在武威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的营业厅体验时看到,各营业厅在柜台外设置了“大堂经理”的办公桌。相关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堂经理拉近了储户与银行的距离,大堂经理不但可以为储户解答一些疑难问题,帮助客户更便捷、安全、迅速地办理手续,同时,也可以对犯罪分子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建设银行某营业所一工作人员认为“看到我们的工作人员在储户身边,犯罪分子胆子不会那么大”。

  白银:农行设大堂经理但无安保

  1月15日上午,记者对白银市农行各营业网点的安保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各个营业室内唯一采取的安保措施,就是均在室内安装了相应的监控设备,但现场没有具体值守的安保人员,存在着一定安全隐患。同时,记者调查发现,除建设银行一些营业网点的安保措施相对较为完备外,其他银行也存在类似的安全问题。

  当日上午,记者先后对农业银行白银区支行分布在白银市区的各个营业网点进行了调查。上午10时许,记者走进公园路一农行营业室,看到有许多顾客正在窗口前排着长队等待办理相关业务,营业室内安装了监控设备,在营业室的最里面,放置着一张桌子,一名工作人员正在为一名顾客提供咨询服务,但现场并没有安保人员值守。随后,记者在东山路、人民路和北京路等几个农行营业网点内看到了几乎是同样的情况。在农行白银西区支行,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各个营业网点都还没有配备专职的安保人员,“可能是人员比较紧缺的原因。”这名工作人员说。上午11时许,当记者走进位于人民路的建设银行白银分行营业室时,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情形,营业室内聚集了许多顾客,一名专职保安和几名银行的工作人员在大厅内维持秩序,并热情地引导顾客到相应窗口办理业务,让人感觉到一种十足的安全感。

  随后,记者对白银市其他银行的一些营业室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些银行的营业点均存在和农业银行类似的情况。好多网点营业厅内仅设有大堂经理,负责对储户进行引导和提供咨询,但没有专职的安保人员。位于白银区双合路一工商银行营业点内的一名大堂经理告诉记者,工商银行各网点内的大堂经理都同时担负着安保的任务,基本上可以保证营业室内储户的安全。记者采访了部分市民,绝大多数的市民希望配备专职的安保人员,这样更会让储户有安全感。

  业内人士:多措并举重视安保工作

  1月15日下午,记者采访了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金融界人士,该人士认为:随着治安形势的日渐复杂化和犯罪分子作案手段的多样化,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承担的经营风险和责任也越来越大。为切实保护银行和客户权益不受损害,结合银行现实经营状况,必须高度重视在经营场所特别是营业室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予以应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及公安部门所制定的营业室内安全防范标准,对所有营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及控防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体检”,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和当地保安公司签订守护协议,通过有效增强防护力量来切实减少营业场所的不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记者就储户在银行营业厅内遭抢的事件采访了甘肃同心律师事务所律师丁虎明。丁律师表示,储户在办理业务时遭到伤害,银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银行有义务保护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在此案中银行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网友:银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本报报道刊发后,许多网友发帖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福建一位手机用户质疑:“歹徒溜进银行作案,经警去了哪里?”广西南宁一网友留言:“如果去银行存钱连保障都没有,那些去银行的储户怎能放心?”四川成都的一位网友则认为:“人的生命应当受到保护,银行对办理储蓄业务的顾客无辜死亡负有一定责任。”许多网友及储户认为,储户在银行内受到犯罪分子的威胁,银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一些储户则希望自己在银行办理业务是安全的,是全面受到保护的。

  本报记者张馨玉张永生张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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