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文任湖北省公安厅厅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7日08:07 法制日报

  本报武汉1月16日电 记者胡新桥昨日下午,湖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免去阮成发的湖北省副省长职务,任命李宪生为湖北省副省长。会议决定,免去郑少三的湖北省公安厅厅长职务,任命吴永文为湖北省公安厅厅长。

  此前,吴永文已于2007年6月起担任湖北省委委员、常委,并于2007年12月担任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同时,根据吴家友辞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按照《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会议决定:接受吴家友辞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吴永文简历

  1952年6月生,湖北荆门人。曾任荆门市东宝区委副书记,市农委副主任、主任、市委农委书记,东宝区委书记、区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市委常委,副市长。2000年6月至2003年1月先后任荆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2006年3月起先后任鄂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7年6月当选为中共湖北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常委。2007年12月任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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