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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07年查办的30起重点案件(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7日15:13 中国新闻网
8 .河南商丘“ 7.27 ” 非法经营盗版音像制品案 2007 年 8 月 30 日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对“ 7.27 ” 非法经营盗版音像制品案作出判决,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判处刘梅有期徒刑 15 年,剥夺政治权利 5 年,并处罚金 5 万元;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判处丁利有期徒刑 14 年,剥夺政治权利 5 年,并处罚金 5 万元。 2006 年 7 月 27 日 ,河南省“扫黄打非”办、文化厅、公安厅与商丘市文化局、商丘市公安局联合执法,对位于商丘市梁园区京龙商贸城内的地下盗版音像仓库进行查处。当场查获违法音像制品 225 个品种 37.81 万张,涉嫌淫秽音像制品 7670 张。商丘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认真开展侦查工作,将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梅、丁利抓获归案。经法院审理查明: 2005 年 4 月以来,刘梅、丁利夫妇以营利为目的,在商丘市梁园区京龙商贸城内经营淫秽及盗版光盘生意。 2005 年 6 至 8 月间,刘梅、丁利夫妇共销售淫秽光碟 8400 张。 2006 年 7 月 27 日 ,商丘市公安局在对梁园区京龙商贸城丙区 101 、 104 仓库进行搜查时,又当场查扣淫秽光盘 7670 张。 9 .广州“ 6.21 ” 侵犯著作权案 2006 年 6 月 21 日 ,广州市文化执法总队在“广东美图影音有限公司”仓库检查时,现场查获盗版音像制品《星苹果乐园》 45707 张及销售单据一批。经查,该案是一宗合法音像发行公司与出版社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合谋制作复制销售侵权盗版音像制品的案件。该剧由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发行,广东美图影音有限公司总经销。 2006 年 10 月 21 日 ,广东美图影音有限公司法人黄壮业被捕, 12 月 8 日 ,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影视部主任刘景初被捕。 2007 年 8 月 27 日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以黄壮业、刘景初侵犯著作权罪向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9 月 24 日 ,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广东美图影音有限公司法人黄壮业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影视部主任刘景初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10 .上海“ 2.7 ” 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2007 年 2 月 7 日 ,上海市“扫黄打非”、公安、文化执法机构在破获一起盗版团伙案中,掌握了杨泽锋、吴卫东合伙销售侵权复制品的线索,并于当天对杨泽锋在奉贤区西闸公路“新南家园”租住地进行突击检查,查获盗版音像制品 127500 张,吴卫东被当场抓获并刑事拘留。 3 月 16 日 ,上海市“扫黄打非”办组织市文化执法总队、普陀区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于奉贤区金都雅苑一民宅查获盗版光盘 131894 张、伪造的音像制品防伪标志 7 万余枚,嫌疑人杨泽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查,从 2006 年 10 月开始,杨泽锋、吴卫东以营利为目的,共同出资购买盗版光盘,杨泽锋主要负责联系买家和卖家,吴卫东主要负责提货和送货。 10 月 10 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杨泽锋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判处被告人吴卫东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11 .浙江慈溪“ 7.26 ” 贩卖淫秽光盘案 7 月 26 日 ,慈溪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该市浒山街道日常巡查时,查获段某销售的 208 张光盘中,有 137 张淫秽光盘。据段某交待,其淫秽光盘是从张某处批发来的。根据线索, 7 月 29 日 ,执法人员在浒山商都一出租房内将张某抓获,并现场查获淫秽光盘 4790 张。经查, 2007 年以来,张某多次从广州、义乌等地以每张 0.7 至 0.8 元的价格购进淫秽光盘,以每张 1 至 2 元的价格批发给段某等人,段某等以每张 2 至 3 元的价格兜售。 10 月 16 日 ,慈溪市人民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 10 年并处罚金 1 万元,判处段某有期徒刑 1 年并处罚金 1 千元。 12 .广西勾结境外淫秽色情网站在境内制黄贩黄案 2005 年底,广西柳州市新闻出版局根据群众举报,发现该市有一团伙在互联网上设立黄色网站“亚洲第一色情网站”和“成人碟专卖店”,利用网络进行制黄贩黄活动。 2006 年 7 月 14 日 ,办案人员将正在某网吧计算机上进行不法交易的邱建平抓获,当场在其上网的计算机上获取了其犯罪信息和相关证据,并在其租住地查获三个货架的淫秽色情光盘成品 8648 张、母盘 2760 张。根据邱交待线索, 7 月 15 日 ,专案组将该团伙“头目”覃荣义(男, 38 岁,柳城县审计局干部)抓获。 经查,覃荣义、邱建平、邱建强自 2005 年 8 月至 2006 年 7 月 14 日间利用互联网发布相关信息并通过快递方式向全国各地贩卖,复制、贩卖淫秽光碟共计 5660 张,另复制淫秽光碟 8105 张,并违法获利 169816 元。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首犯覃荣义被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8 万元,另两名被告人邱建平、邱建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11 年,并处罚金 7 万元及有期徒刑 10 年,并处罚金 6 万元。 13 .海南非法报刊《中国法治新闻》假记者敲诈勒索案 以林明豪为首的“《中国法治新闻》海南代表处”犯罪团伙,假冒记者身份,打着“《中国法治新闻》海南代表处”的幌子,多次以在新闻媒体上曝光负面新闻相威胁的手段向有关单位、企业索取钱财、招摇撞骗,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影响。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判决林明豪等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林明豪有期徒刑八年、黄金有期徒刑五年、庄帅有期徒刑三年、陈捷勇有期徒刑三年。 14 .重庆“ 12.13 ” 特大盗版光盘刻录团伙案 2006 年 12 月 13 日 ,根据举报线索,重庆市“扫黄打非”办协调公安、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行动,成功端掉一个集印刷、刻录、包装、销售为一体的盗版光盘制售工厂和两个发货点,现场缴获盗版刻录 DVD 光盘和计算机软件光盘 50.6 万多张,现场收缴盗版光盘彩色印刷纸包装盒 112.7 万多张。经重庆市出版物鉴定委员会鉴定,查获的 DVD 光盘和计算机软件均为非法制品。 经查,从 2006 年下半年开始,李源在没有任何经营手续的情况下,与他人合伙,以每人出 2 万张光盘、电脑刻录机等实物的方式,组成非法经营团伙,租用沙坪坝区覃家岗双碑 8 号重庆集茂彩印有限公司的库房,用来制作、刻录盗版光盘成品销售,在石桥铺华宇商务公寓 29 栋 9-17 专门设有销售点。 2007 年 11 月 5 日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对“ 12.13 ” 特大盗版光盘刻录团伙案作出判决,案犯李源因非法经营罪被依法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目前,该案其他涉案人员的调查审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15 .江苏省网络淫秽色情系列案件( 10 起) 近其,江苏省加大网上“扫黄打非”工作,并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对“红河谷快乐王国”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等 10 起网络淫秽案件被依法判决, 20 余名犯罪嫌疑人受到刑事处罚。 1. 徐州“红河谷快乐王国”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主犯王克涛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红河谷快乐王国”网站由网民“猴子”(中国人,现居住在澳大利亚)于 2005 年 10 月创建。该网站有 9 大板块 62 个栏目,其中四个板块中发布有“嫖娼”、“找小姐”、“一夜情”等具体描述各类性交易、性活动的淫秽色情帖子多达 13817 篇,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具有很强的教唆性,共拥有约 2 万名注册会员。网站管理员分为 5 级,多达 80 余人,遍及 28 个省市。该案被列入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徐州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 5 月 28 日 至 6 月 5 日 ,专案组先后赴全国 8 个省市、抓获犯罪嫌疑人 15 名。江苏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徐毅英专程到徐州协调督办案件查处工作。省“扫黄打非”办组织人员赶赴徐州,现场对从该网站下载的 13817 篇文章进行鉴定,认定淫秽内容文章有 12972 篇,认定色情及夹杂淫秽、色情内容、低级庸俗、有害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出版物文章有 654 篇。徐州市“扫黄打非”办和公安部门还请当地检察院提前介入研讨有关法律问题。 2007 年 11 月 9 日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主犯王克涛有期徒刑 10 年,并处罚金 2 万元;顾峰等另 14 名被告人分别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等刑罚。 2. 徐州“ 4.10 ” 特大系列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牟利案,主犯祝为歌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 4 月 10 日 ,徐州市公安机关发现该市枫信科技公司出租的一台服务器上建有 5 个淫秽色情网站,这些网站共有注册会员 21 万余人,主帖 17 万余篇,其中大部分为淫秽色情图片和电影。 4 月 12 日 ,犯罪嫌疑人祝为歌在山东日照被抓获。 4 月 23 日 、 26 日,又分别在四川达州、山东日照将其同伙党永忠、魏金更抓获。据祝为歌交待, 2006 年 7 月,其申请互联网域名,和网友党永忠共同建设了这些淫秽色情网站,由祝为歌的同班同学魏金更对网站进行维护管理,通过网站发布广告赚取广告费一万余元。他们最初将网站放在国外服务器上,为提高网站访问速度,今年 4 月 3 日将这些网站移至徐州存放,运营时间不足 10 日即被警方查获。 2007 年 9 月 28 日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祝为歌有期徒刑 10 年、并处罚金 2 万元,判处党永忠有期徒刑 4 年,并处罚金 3 千元,判处魏金更有期徒刑 4 年,并处罚金 3 千元。 3. 南京“大富豪影院”网站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主犯廖奇平被判处有期徒刑 8 年。 2007 年 4 月 27 日 ,南京市公安机关发现“大富豪影院”网站提供淫秽色情电影观看、下载。该网站 VIP 区共有涉嫌淫秽色情电影 259 部,已被点击观看 5088 次。网站拥有用户 13274 人,会员 900 人,已收会费 47266 元。 4 月 30 日 ,犯罪嫌疑人廖奇平被抓获。 9 月 7 日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廖奇平有期徒刑 8 年零 6 个月,并处罚金 5 万元。 4. 扬州网上组织卖淫案,主犯田明斌被判处有期徒刑 5 年。 2007 年 5 月下旬,扬州市公安局发现《新浪网》“紫竹院的 BLOG ”在网上公开提供美女陪游服务。该博客称,“华婷”旅游公司提供全方位美女陪游、保姆式服务,并明码标价, 24 小时接受预约。 6 月 26 日 ,专案组将主要组织者田建华、田明斌和 4 名卖淫女抓获。 2007 年 10 月 30 日 ,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法院以介绍卖淫罪判处被告人田明斌有期徒刑 5 年 2 个月,并处罚金 5 万元;以介绍卖淫罪判处被告人田建华有期徒刑 1 年,并处罚金 2 万元。 5. 南京“天天贴图”网站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主犯罗吉成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缓期 5 年执行。 5 月 15 日 ,南京市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天天图站”网站内存有淫秽色情发帖 3000 多个及色情图片近万张。经查,涉案服务器一直被广东云浮市一网民利用黑客技术入侵并控制。 5 月 24 日 ,专案民警在广东省云浮市将犯罪嫌疑人罗吉程(男, 17 岁)抓获。经审查,罗吉程交代了其于今年 4 月运用黑客手段入侵南京电信苜蓿园机房的一台服务器,并申请域名开办“天天图站”网站传播淫秽色情图片进行牟利的犯罪事实。 9 月 24 日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罗吉程有期徒刑 3 年,缓期 5 年执行,并处罚金 5000 元。 6. 无锡“北美大院”论坛传播淫秽物品案,主犯宋乐意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个月。今年 5 月,无锡市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无锡市电信 IDC 机房《北美大院》论坛涉嫌传播淫秽色情物品。该论坛发布淫秽色情影视 BT 种子电影 200 多个,论坛注册会员总数达 6000 余名。经查,该网站远程维护地址位于山东省东营市。 6 月 8 日 ,犯罪嫌疑人宋乐意在山东省东营市被抓获。经审查,宋交待其为了提高自己网站的访问量,于今年 3 月开始,在无锡市电信 IDC 机房租用服务器空间,在互联网开设以性虐待内容为主《北美大院》论坛,并发布淫秽影视 BT 种子,宋还交待了为其共同维护色情网站的另一未曾谋面的网上同伙, 6 月 20 日 ,该犯罪同伙刘风强在浙江台州落网。 9 月 30 日 ,无锡市崇安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宋乐意有期徒刑 10 个月,刘风强拘役 5 个月。 7. 南京“台湾 AB 成人导航”网站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主犯郁金鑫被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犯罪嫌疑人郁金鑫租用江苏省移动公司服务器开办“台湾 AB 成人导航”网站,提供淫秽色情网站链接导航。同时该网站内的“台湾 AB 论坛”中有淫秽色情文章 199 篇,注册会员 272 人,淫秽文章总点击数达 12000 余次。 4 月 28 日 南京市公安机关将其抓获。 7 月 10 日 ,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郁金鑫有期徒刑 6 个月,并处罚金 1 万元。 8. 徐州“子戏”论坛传播淫秽物品案,主犯程伟伟被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犯罪嫌疑人程伟伟于今年 3 月申请免费域名在四川绵阳一服务器上建设了“子戏”网站,并上传了 400 多张淫秽图片,发展会员 100 余人。 4 月 15 日 ,程伟伟被徐州市公安机关抓获。 8 月 26 日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程伟伟有期徒刑 6 个月。 9. 扬州“释欲达摩堂”网站管理员传播淫秽物品案,主犯雎万星被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缓期 1 年执行。今年 4 月,扬州公安机关工作发现,仪征一网民“星寒”担任境外淫秽色情网站《释欲达摩堂》网站“美腿制服”版版主,并发布色情淫秽信息。经进一步侦察发现,该网民从 2006 年 11 月,就开始登陆该淫秽色情网站,并在网站上担任版主对网站进行维护,发布了大量色情淫秽信息。 6 月 29 日 ,犯罪嫌疑人雎万星在家中被抓获。 10 月 11 日 ,仪征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被告人雎万星有期徒刑 6 个月,缓期 1 年执行。 10. 扬州“买春军团”淫秽色情网站联盟案,主犯徐伟国被处拘役 4 个月。“买春军团”淫秽色情网站服务器位于美国密西西比大学,下设 41 个淫秽色情网站,均以淫秽色情信息为主要内容,提供淫秽色情图片、小说、电影下载、卖淫嫖娼信息交流、裸聊视频聊天等服务,共发展会员 10 万余人。犯罪嫌疑人徐伟国在“红河谷”、“买春军团”、“采花堂”等色情网站上注册或低价购买色情网站注册帐号,并通过使用多个 QQ 号在网上向他人高价出售,自 2006 年 4 月以来,贩卖色情网站账号 320 余个,牟取非法利益达 4 万余元。 5 月 10 日 ,犯罪嫌疑人徐伟国被扬州市公安机关抓获。 2007 年 11 月 22 日 ,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徐伟国拘役 4 个月,处罚金 5000 元。 16 .山西运城假记者冯杰诈骗案 11 月 28 日 上午,号称“最牛的假记者”冯杰被山西运城河津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 6 年,没收非法所得 72100 元,并处罚金 75000 元。 此案是今年山西整治“四假”专项斗争中由运城市“扫黄打非”办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查获,并被山西省“扫黄打非”办列为 2007 年重点督办案件。今年 7 月,运城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在一交通收费站例行检查中,发现一持法制月报社运城工作站河津分站介绍信的货车司机要求减免过路费,遂将其介绍信予以暂扣。经调查,该介绍信是从法制月报社运城工作站河津分站站长冯杰那里花 1900 元购买来的。执法人员几经周折将冯杰抓获,其非法设立的法制月报社运城工作站河津分站被依法取缔。经司法机关查实,《法制月报》早在 2003 年报刊治散治滥整顿中已被有关单位吊销刊号,冯杰所自称的法制月报社运城工作站河津分站纯属非法机构, 2005 年以来,冯杰以假冒的法制月报社记者身份招摇撞骗,采用写表扬稿宣传,送假荣誉证书、假荣誉铜牌,卖假新闻采访牌、假采访介绍信等方法向当事人索取财物,先后在河津市清涧三村、清涧四村、杜家湾、老夭头煤矿、宏达集团、交通综合执法大队、下化乡半坡村、大兴集团等单位多次实施诈骗,共骗取人民币 72100 元。 17 .山西长治假记者李志祥诈骗案 2007 年 1 月 5 日 ,长治市郊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假记者身份的李志祥有期徒刑 7 年,并处罚金 20000 元。 李志祥是一个多次利用假记者身份进行诈骗的惯犯。经查明: 2005 年 6 月期间,李志祥冒充法制日报记者和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律师,以能帮周某救出丈夫王奴顺( 2005 年 4 月 30 日 因入室抢劫被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抓获)为由,骗取周 23500 元。 2005 年 10 月期间,李志祥冒充法制日报山西记者站记者,以能帮刘某调动工作为由,骗取刘 20000 元。 2006 年 3 月 18 日 ,李志祥虚构其是山西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以能帮助赵某和王某打官司为由,骗取赵、王 3000 元。 2006 年 4 月 10 日 ,李志祥持法制日报新闻记者证到长治市公安局郊区分局,要求解决王某、赵某案件情况,并以“法制日报读者维权服务中心”名义向郊区公安分局下发了“关于赵某、王某诈骗案的司法建议书”要求立即撤案。经查,李志祥所持记者证为假证,山西也无“法制日报读者维权服务中心”这一机构。 2006 年 5 月 12 日 ,李志祥被刑事拘留,从其随身物品中发现了他本人的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后经查验,均系伪造的假证件。 18 .青岛“ 8.29 ” 葛遵营、葛慧芳批销淫秽光盘案 2007 年 2 月 12 日 ,山东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对青岛“ 8.29 ” 葛遵营、葛慧芳批销淫秽光盘案进行公开宣判,以非法经营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罪判处该案被告葛遵营、葛慧芳有期徒刑各四年,并处不等罚金。该案的判决,是青岛市“扫黄打非”等执法部门及时查处、检察机关及时起诉、法院及时判决的结果,有力地震慑了制黄贩黄不法分子嚣张气焰。 2006 年 8 月 29 日 ,山东省青岛市新闻出版稽查队和市北区“扫黄打非”办会同公安部门,对位于滨县路 30 号内一批销盗版淫秽光盘窝点进行了突击检查,查获盗版音像制品 6005 盘,淫秽光盘 1560 盘,当事人葛慧芳、葛遵营姐弟被当场抓获。 2007 年 2 月 12 日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罪判处葛遵营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四百元;判处葛慧芳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二百元。 [上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