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性“恶搞”当事人不介意可不追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8日04:51 东方早报

   综合新华社电对于网络“恶搞”行为,需要作一些法律上的区别和界定,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1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另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当日发布的《第2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07年,我国网民总人数达到2.1亿人,仅次于美国。CNNIC预计在2008年我国将成为全球网民规模最大的国家。

  回应网络“恶搞”行为

  有记者问,最近一个13岁小女孩用很黄、很暴力的感受描述网络对她的影响。随后大量网友对这个小女孩进行了恶搞,请问以后我们对于这样的网络匿名恶搞有什么样的措施吗?

  对于网络“恶搞”行为,需要作一些法律上的区别和界定,阎晓宏说。“我认为有一些属于娱乐性的,如果当事人彼此都不介意,不一定要深追究责任。”他同时强调,如果对于作品的使用量过大,也没有经过许可,或者“恶搞”的内容对当事人的名誉、对当事人的人身产生了负面作用,这样的行为是不提倡的,“如果权利人主张权利,需要通过法律程序由法院界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中国全面进入宽带时代

  CNNIC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各种宽带用户的总和占网络用户总数的85.9%,其中ADSL上网比例已经达到了46.5%,成为最主流的上网方式,中国已经全面进入宽带网络时代。

  数据显示,我国网民以宽带接入的网民数达到1.63亿,以手机为终端的无线接入网民数达到5040万,我国互联网产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此外,我国域名总数达到1193万个,年增长率高达190.4%,增长的主要拉动来自国家顶级域名.CN,.CN域名数量已达到900万个。

  首次细化分析网民构成

  CNNIC报告首次对新增网民构成进行了细化分析。2007年新增网民中,向各层次扩散的趋势明显:18岁以下的网民和30岁以上年龄较大的网民增长较快;初中及以下受教育程度的网民增长较快;低收入人群开始越来越多地接触互联网。

  数据还显示,2007年,在我国7300万新增网民中,有2917万来自农村,占新增网民近四成,“农民”变“网民”趋势明显。截至2007年底,我国农村网民数量达到5262万,年增长率达到127.7%。

   网络侵权盗版从重处罚

  阎晓宏说,在当前网络侵权盗版问题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应该在法律框架内从重处罚。“一定要让侵权的代价和成本使犯罪人感到不能再从事这种行为。”

  据介绍,目前我国处罚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依据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关于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按照规定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可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没收用于传播侵权作品的工具;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七类网络应用的使用率

  网络音乐(86.6%)即时通信(81.4%)网络影视(76.9%)网络新闻(73.6%)搜索引擎(72.4%)网络游戏(59.3%)电子邮件(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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