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子女监护缺失已成社会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8日08:13 法制日报

  忙于打工无暇顾及子女 乌鲁木齐农民工子女受侵害事件增多

  他们是一群游走在城市边缘的孩子;

  他们的父母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整天忙于生计;

  他们大多时间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

  他们受到侵害、发生意外事故或者成为“问题孩子”的几率,远远高于城市的同龄人。

  已经发生的一些事件发出一个严重警示:农民工子女监护缺失问题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恶性事件

  13岁少女遭遇不幸

  过去的2007年,对于从四川到新疆乌鲁木齐打工的黄建强、陈娟夫妇以及他们13岁的女儿倩倩来说,是灰色的一年。

  “从去年四五月开始,我发现倩倩特别能吃,变胖了也变得不爱说话了。我和她爸每天忙着打工,也没在意。”陈娟和记者说起女儿的遭遇时,禁不住泪水直流。

  直到2007年11月中旬,陈娟看女儿“胖”得实在有点离谱,才带着女儿去小诊所检查。

  “你女儿已经怀孕了。”医生说。不敢相信的陈娟又带着倩倩去大医院做了全面检查。“妊娠8个月”,看到检验报告上的这几个字,陈娟当时就瘫在了椅子上。

  后来在父母的追问下,倩倩才惶恐不安地说出了实情。

  那是2007年3月的一天下午,陈娟和丈夫都去工地干活了。倩倩像往常一样放学后一个人在家写作业。租住在陈娟家不远处的外来务工人员王栓趁机奸污倩倩……

  倩倩不敢将此事说给爸爸妈妈,更羞于告诉老师。

  据王栓归案后交代,他看到倩倩平时没有人看护才动了邪念。

  受侵害主因

  家庭监护普遍缺位

  “我们觉得让孩子吃饱、穿暖、能上学就行了,也没想太多。”倩倩母亲陈娟的这番话,代表了很多农民工的想法。

  采访中,一位农民工告诉记者,他们村进城打工的人中,有一多半儿都带着孩子。

  他坦言,即便把孩子带在身边,也没有时间照看。

  乌鲁木齐城乡结合部的“小水库”,对一些农民工的孩子来说,是个恶梦之地。

  去年7月暑假里的一天,11岁的小刚与邻居家的3个小朋友背着父母来“小水库”游泳。在此之前,小刚已经偷偷来这里好几次了。但这次,小刚却再也没能回到堤坝上来。

  安徽籍农民工老程告诉记者,去年暑假和寒假,他也想送孩子进培训班,可一打听,费用高得吓人。他和妻子每天外出时就把孩子反锁在家里。“我们真的没办法呀。”老程无奈地说。

  “农民工家庭对子女的监护普遍缺失,这是农民工子女时常受到意外伤害,甚至成为不法分子侵害对象的首要原因。”一位社区民警对记者说。

  经办倩倩一案的兵团农十二师公安局老君庙派出所副所长曾庆告诉记者,他们辖区有两万多人口,其中农民工占了五分之一。而在他们经办的未成年人案件中,涉及农民工子女的居于首位。

  “居住区域安全隐患居多,是造成农民工子女时常受到意外伤害的客观原因。”兵团农十二师公安局政治处主任陈坚分析说,来乌鲁木齐打工的外来农民工很多都选择房租便宜的城乡结合部居住,而这些区域的公共安全设施很不完善,适合孩子出入的文化游艺场所也很匮乏,这使得缺少监护的农民工子女经常出没在水库边、建筑工地和马路等比较危险的场所,极易导致不幸事件发生。

  乌鲁木齐心理咨询师孟海瑾认为,由于父母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许多农民工家庭疏于对子女进行自我保护、安全防范等相关知识的教育。同时,社会对外来农民工子女的关注度也不够,使得农民工子女一旦面临伤害,就会处在无知、无援的境地。

  专家建议

  上升到社会问题综合考量

  “我们农民工的孩子也是这个城市未成年人当中的一部分,也需要关爱。”采访中,一位农民工发出了这样的呼声。

  据了解,我国农民工数量超过两亿人,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工是带着子女外出务工的。

  新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孙秀玲认为,外来农民工子女监护缺失问题,应作为综合的社会问题来思考和解决。因为这个问题关系到人口素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

  她建议,首先要教育农民工认识到自己对子女的监护义务;其次,学校要加强对农民工子女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知识的普及教育,加强家校联系和校外监督,对农民工子女进行跟踪管理,在寒暑假可以开放部分教室和阅读活动场所,让农民工孩子们有安全的去处;第三,社区可以推行“代理家长”等公益活动,倡导离退休教师和社会热心人士以及青年志愿者,与农民工子女结成“对子”,帮助家长监护孩子的学习和生活。

  潘从武 盖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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