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施暴” 如同打网游陷入了痴迷状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1日06:3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主持人 记者:薛玲

  特邀嘉宾

  刘 晓 原:全国知名律师、百度知识专家

  团法律专家、新浪网驻站律师。

  子夜的昙:网络写手

  昨日,本报记者特意邀请了几名专家学者加入到“网事会客厅”中,就此事发表各自看法。

   如何评价网友“讨公道”的行为?

  薛玲:姜岩之死算是个悲剧,但我们更关注的是目前网友们对此事件的狂热程度。我们了解到,网友们不仅出动“人肉引擎”,还专门成立了讨伐QQ群,内部交流如何讨伐男方王菲和“第三者”东方。而且王家已经被一些网友喷油漆了,王家请的律师甚至还被“网络通缉”了。在网络上,只要有人提出不同意见,就可能被攻击。网友们表示,姜岩是被王菲全家逼死的,所以他们要讨公道,你们如何评价网友们讨公道的行为?

  子夜的昙:姜岩自杀值得同情;王菲和东方偷情应该谴责,这是大家所认可的,是网友愤慨之所在,也是激起他们内心“正义”的根本。虽然还是被称作“姜岩事件”,但事态发展至此,事情已经与王菲东方是否偷情、姜岩为什么自杀没有关系了。也就是说,姜岩自杀与网友“施暴”已完全成为两码事。从“通缉”王菲、东方,到“追杀”和骚扰王菲、东方的家人、同事以及律师……每当面对“网络暴力”的质疑时,网友们总会振振有词地为自己辩解:我们这是为了正义!但事实上,网友们对一群与姜岩之死毫无关联的人发起“攻击”,并且暴力行为由网上转到了网下,伤害无辜、触犯法律却并不自知。这样的行为,我认为就是抬了一张所谓的道德“高板凳”。就好象是一个人杀人了,旁观者却以正义之名把杀人犯的父母和同事给杀死了,美其名曰“替天行道”。这样的故事,多半谁听了都会觉得荒唐。

  刘晓原:其实“人肉引擎”的做法已经侵犯了王菲、东方的隐私权了,但显然,目前还没有网友认识到了这一点。虽然,“人肉引擎”是通过网络搜索到了他人资料,进而将之公布在网上,但只要未经发布者本人同意的转载,就是一种侵权。家门口被人喷油漆时,王家父母完全可以报警,并要求网友对被损害的家庭设施做出赔偿。因为这种做法已经侵犯了王家父母的安宁权。另外,攻击代理律师也侵犯了律师的职业权。律师代理案件不受案件的影响,这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

   网上“出格”行为是否法不责众呢?

  薛玲:法不责众是目前网友的普遍观点。从“铜须事件”“3377事件”到现在的“姜岩事件”,部分网友的表现也越来越“出格”,他们觉得,自己不管在网络上说什么、做什么都不会有人管,自己也不可能受到任何责罚。因为他们是在帮助弱者,惩罚恶人。这样的想法是正确的吗?

  子夜的昙:这些“施暴”的网友,只不过是通过姜岩事件找到了一个狂躁情绪的发泄口罢了。纵观“铜须事件”“3377事件”等事件中被“人肉引擎”的当事人,都是被人认为“惹得起”的。也就是说,惹这些人没有风险。另外一方面,网友的“施暴”行为都是躲在网络的后面完成,即便参与现实中的“声讨”,大家也有法不责众的心态,就如同一个网友被提醒违反法律的时候所说:那么多网友,他能告谁?其实事情过后,这些网友再回过头来看看自己的所作所为,他们自己都会不敢相信。打个比喻,他们在整件事中的表现和心态,就等于他们打网游打得痴迷了一般。

  刘晓原:如果网友在网络上的发言造成了严重后果,比如侵犯了名誉权,甚至导致对方精神失常、自杀等等的话,那么,他还是会受到法律的处罚的。要找到这个人其实也很简单,通过查IP就可以了。

  如何杜绝类似的网络暴力产生?

  薛玲:“人肉引擎”已经给我们带来了一些负面压力,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该立法来监管,杜绝类似的网络暴力产生?

  子夜的昙:其实“网络暴力”是否违法,现行的法律完全可以界定。我个人认为,解决网络暴力主要靠网友对个人行为的自律。

  刘晓原:其实,对发生在网络上的暴力,网监部门是可以监管的,并由网络管理部门对出现在网络上的恶毒、下流的语言进行删除,甚至封IP。遇到电话骚扰的,就可以报案,寻求警方帮助。首席记者 薛玲 记者 颜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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