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节能环保灯将获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2日02:57 华龙网-重庆晚报

  中新社电 为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今后,中国城乡居民用户使用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将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而大宗用户的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将给予30%补贴。

  昨天,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这是中国政府加大力度推广高效照明产品,促进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了解,中国目前一些公共场所的照明大多采用传统的供电照明方式,不属于节能环保型。而本次补贴的重点正是在于支持高效照明产品替代在用的白炽灯以及其他低效的照明产品。

  对此,中国将采取间接补贴方式进行推广,即统一招标确定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企业及协议供货价格,财政补贴资金补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最终受益人是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

  有关部门预计,在“十一五”期间,中国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将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5亿只,可节电290亿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900万吨。

  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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