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司机必须签责任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2日05:14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姜远海 通讯员金浩、韩涛报道: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新印制的30万份《200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下发各地,并要求所有参加春运的司机和车属单位,1月23日必须逐车逐人签订完毕。

  据悉,今年的春运责任书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车辆基本情况;二是驾驶员基本情况;三是责任书内容,包括保证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责任状要求驾驶员、其所属单位主管、责任民警必须签名,辖区交警大队应盖章确认。

  交警总队规定责任书必须随车携带。凡没有签订责任书的,管辖地公安交警部门要向客运管理部门和所属客运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建议暂停其营运资格,并由驻站民警负责督促落实。

  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称,对未按规定签订责任书的,举报有奖。举报电话为122和027-8732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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