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674万征地款 韵家口村村委会主任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4日07:35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身为村委会主任,居然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国家的征地补偿款。1月18日,韵家口村村委会原主任马志明受审。

  据西宁市城东区反贪机关查证:2000年至2006年,被告人马志明在担任韵家口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分数次将国家征用韵家口村土地所发放的补偿金6743463.7元,挪至青韵清真肉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经营活动,其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该案涉及金额巨大,情节严重,在当地村民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作者: 崔永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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