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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立法着眼急需广纳民意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4日08:18 法制日报
本报太原1月23日电 记者郭建珍山西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今天在太原举行新闻发布会。山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为推进依法治省,把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摆在重要位置,五年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43件,修订19件,废止23件,批准太原、大同两市地方性法规59件,较好地完成了本届的立法任务。 在立法工作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努力体现地方特色。在制定和实施5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时,省人大常委会着眼于山西省的急需,优先安排制定了一批极具地方特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法规,很好地解决了山西省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一些突出问题。焦炭产业是山西省最具竞争力的支柱产业之一。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焦化产业管理条例,就焦化产业规划、资源保护、企业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对于依法规范焦化产业的发展,意义重大。 开门立法听民声,也是本届人大立法的显著特点。对每项立法,省人大常委会都充分发扬立法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或公布法律草案,吸收民意、广纳群言,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利益群体的意见。如:为征求全社会的意见,先后将焦化产业管理条例草案等3件法规草案在报刊和网上公开;就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草案,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在制定牧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过程中,邀请公民直接参与了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使法规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