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谈对象骗财三次领刑再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4日09:04 兰州晨报

  本报酒泉讯(记者董开炜)金塔籍诈骗惯犯陈军以谈对象、帮人办事为幌子骗取他人钱财,1月19日被肃州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

  2007年2月,家住酒泉市肃州区的孙女士怎么也不会想到,和自己谈对象的陈军在向她“借款”2700元后却不见了踪影。她报警寻人,警方的调查结果让她吃惊不小,自己的男朋友竟是一名诈骗惯犯,曾3次因诈骗犯罪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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