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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缉三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4日16:1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24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2008年1月24日,公安部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B级通缉令,缉拿三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马宏江、黄建勇、马建勇。 为尽快把凶犯缉拿归案,消除社会隐患,公安机关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协助缉捕三犯罪嫌疑人。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每协助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将给予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公安部通缉令: 姓 名:马宏江方言口音: 2007年10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新疆汇佰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国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目前共涉及受害群众1100余人,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案发后,马宏江、黄建勇、马建勇三名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每协助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将给予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姓 名:黄建勇方言口音: 2007年10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新疆汇佰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国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目前共涉及受害群众1100余人,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案发后,马宏江、黄建勇、马建勇三名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每协助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将给予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姓 名:马建勇方言口音: 2007年10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新疆汇佰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国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目前共涉及受害群众1100余人,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案发后,马宏江、黄建勇、马建勇三名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每协助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将给予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