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电梯“拒载”踹坏门被判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8日14:3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孙莹)因为不满专用电梯不让自己使用,送儿子上学的白某踢踹电梯门泄愤,造成6000余元经济损失。记者今日获悉,虽然白某赔偿了全部钱款,但他仍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去年8月28日中午,白某在北京自动化系统工程研究设计院,带着行李准备乘坐电梯,到设在该楼的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百万庄分部学生宿舍送儿子上学。该楼1层至7层都是学生宿舍,但8层出租给中国发展出版社使用,该楼电梯也被改成出版社的专用电梯,不让其他人使用。白某很是气愤,用脚踢踹多层电梯门,造成电梯多块制动模块等损坏,经鉴定损失为6060元。此后,民警将白某传唤到派出所讯问,白某也赔偿了全部损失。

  法院认为,白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扰乱了社会治安,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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