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个省份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1日03:22 钱江晚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月31日宣布,截至1月26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部公布并实施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发展改革委1月15日公布《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25日,发展改革委汇总公布了天津、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广东、福建、河南、江西、湖南、海南、广西、云南、青海等地落实临时价格干预工作情况。此后,其他地区也陆续制定公布了实行临时价格干预的商品和企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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