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送礼反惹业主不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4日01:58 华龙网-重庆晚报

  原因:规定了领取时限,导致少数业主没领到

  本报讯 小区物业公司年关送礼回馈业主,却让业主邓先生很郁闷,原因是物业公司规定了领礼品的时限,邓先生超过了时限,没能领到礼品。

  邓先生是南岸区海棠晓月小区海梦居3单元的业主。2月4日,从外地回渝的邓先生从邻居处得知,小区物业公司在年底搞送礼品活动,凭业主证和身份证可到物业公司处领得食用油一桶。邓兴冲冲跑去领,工作人员却告诉他,活动截止日期是1月30日,邓先生已错过了时限。

  邓先生说,他和妻子因工作原因经常出差,物业公司设置时间“门槛”,对像他这样经常出差的业主来说不公平。

  该小区物业公司、重庆晓月物业管理公司一位姓刘的负责人解释,活动开展前,公司就发短信告知了全体业主,还在每栋楼的公告栏上贴出通知,领礼品的时间也长达一个多月,只有少数实在无法联系的业主错过了领礼品机会。

  她说,之所以给活动设时限,是因为公司与供货商签有协议,礼品领不完可退,然后再结账,公司不可能无限期拖延付款。

  刘同时表示,活动中出现了一些不够周到的地方,将在下次搞活动时改善。

  重庆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元明认为,物业公司回馈业主,目的是为了拉近与业主的距离。现在却因在领取时间上设置门槛,让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这显然与物业公司的初衷背道而驰,“何不在具体环节上进行调整,让每位业主都满意?”

  (记者 程洪川)

  网络编辑:孔祥伟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