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饺样品中未检出甲胺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4日02:21 南方都市报

  ■输日“毒饺”新闻追踪

  据新华社电 对于中国水饺中毒事件,中国国家质检总局13日透露,中国赴日调查组从日本所带回来的水饺样品经检测,均未检出甲胺磷和敌敌畏。

  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由质检总局和商务部组成的中国政府赴日调查组于2月3日到达日本,立即与由日本内阁府、警察厅、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外务省官员组成的日方代表团进行了会谈磋商,并通报了中方开展调查的进展。

  在赴日工作组的强烈要求下,日本生活协同组合连合会同意提供回收的2007年10月20日和10月19日,以及6月3日、11月1日生产的共10袋水饺样品带回进行检测研究。

  工作组于2月6日下午回京后,立即委托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采用中日共同确认的检测方法和检测仪器,对工作组从日本带回的水饺样品进行检测。2月10日,所有检测结果显示,均未检出甲胺磷和敌敌畏。

  此前,中方对日方通报的两批货物―――2007年10月1日生产的13克规格和2007年10月20日生产的14克规格的猪肉白菜馅儿水饺的留存样品进行了取样和检测,未检出甲胺磷。

  魏传忠表示,这不是一起因农药残留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是一次个案。根据目前中、日双方已有的调查结果,可以认为这不是一起因农药残留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是一次个案。为尽快查明事件真相,中方建议双方尽快成立联合调查组,在中国、日本的各个可能的环节进行彻底调查,及时查清事实真相。

  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获得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南方都市报"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罗志明 侵权举报电话:020-87366331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