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不是搜索隐私的时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9日01:35 正义网-检察日报

  ●借助“人肉搜索”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直接侵犯了公民宪法上的基本权利,极为恶劣

  ●网络环境出现了“痰盂现象”——面对肮脏的环境,即使在现实生活中文质彬彬的知识分子,也会破口大骂

  ●如果不采取坚决措施,彻底解决互联网络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那么就会出现恶性循环

  北京市小学生小凡在记者采访时说:“上次我上网查资料,突然弹出来一个网页,很黄很暴力,我赶紧把它给关了”。这则新闻在一家电视台播出之后,互联网络上很快出现了“人肉搜索”的帖子,把这位小朋友的出生年月、所在学校、平时成绩以及所获得的奖励,甚至出生的医院都搜索出来。一时间,“很黄很暴力”成了网上流行语,大量嘲讽、“恶搞”的开始跟帖。

  这是一种典型的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小学生接受记者采访,表达自己的意见,是一种言论自由的表现;公众对新闻事件当事人的看法表达不同意见,可以有多种方式,但绝不能以侵犯公民隐私权为代价,实现自己的所谓“言论自由”。这种借助“人肉搜索”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直接侵犯了公民宪法上的基本权利,极为恶劣

  尊重公民的隐私权,反映了一个国家公民的文明程度,也体现了社会的宽容程度。如果我们对那些表达不同意见的人冷嘲热讽,甚至将他们的个人隐私扩散出去,那么,不但直接损害当事人的个人利益,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人们无法想象,在一个没有隐私的社会,每个人是否还有廉耻之心,每个人是否还有人格尊严?

  当前网络中出现一些不健康信息,是有多种原因造成的。网络运营商和网络服务商疏于监管是根本原因,法制不健全是主要因素,而公民维护权利成本过高则是次要因素。想想看,假如网络媒体刊登侵害公民隐私权的信息,公民提起诉讼,会导致网络运营商和网络服务商关门倒闭,那么,网络运营商和网络服务商还会不会放任自流?假如网络监管机构能针对网络媒体的不良行为,开出巨额罚单,那么,网络经营者还会不会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对当下的网络环境,有人比喻为出现了“痰盂现象”——面对肮脏的环境,任何人哪怕是洁身自好的人,也忍不住将痰吐在地上,而不是吐在痰盂之中。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即使在现实生活中文质彬彬的知识分子,也会破口大骂。这足见纯净网络环境的重要。

  网络时代不是搜索隐私的时代。不能让网络技术成了搜索隐私的技术。网络监管已经到了极为紧迫的地步。首先,必须加重网络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如果当事人举报不良信息,而网络经营者拒绝履行自己的监管责任,那么,政府监管机构应当发出禁止侵权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暂时关闭网络经营机构。其次,应该加大民事侵权赔偿力度,让那些网络经营者承担连带侵权责任。第三,必须逐步建立保证金制度,一旦网络经营中出现侵犯公民民事权利的案件,网络经营者应当从保证金中支付赔偿款项,防止司法判决成为一张废纸。第四,加快实行网络实名制度。

  互联网络秩序是社会秩序的有机组成部分,互联网络文明也是整个社会文明的重要内容。如果不采取坚决措施,彻底解决互联网络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那么就会出现恶性循环。打击互联网络中违法犯罪行为,其实就是进行精神拯救,防止那些沉湎于互联网络的青少年人格扭曲,进而报复现实社会,破坏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

  (作者系湖北省传播法研究会会长)

乔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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