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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公司股东会会议决议,本公司决定注销。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应向本公司清算组以书面形式申报债权。
本公司清算组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165号金汇大厦
邮编:410000
联系人:唐懿琳电话:13974990765
新通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