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主犯不服一审判决 向省高院提出无罪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9日10:01 兰州晨报

  白银“8·07”特大集资诈骗案

  本报讯(记者 郭玉红)白银“8·07”特大集资诈骗案一审判决两名主犯段晓辉、何爱琴无期徒刑后,段晓辉不服判决,以自己没有参与实施合谋、组织和策划,也没有受益,仅为何爱琴保管其资金存折,每次取款也是在银行外等候,且对何等人成立公司进行诈骗的行为均不知情为由,向省高院提出无罪上诉。

  2001年初,黑龙江籍男子段晓辉伙同天水女子何爱琴,打着广州市雅达美化妆品公司”、“香港君亿达实业(集团)公司”的幌子吸收民间资金,并流窜至天水、白银等地积极发展下线,以虚造经营利润、假借荣誉光环、高额发放红利等欺诈方法诱骗群众投资入股,并承诺不想继续做时可以退还股金。待大多数群众上当入股后,他们又以市场发展不好为理由逐渐下调并最终停发红利,且拒不退还股金。

  2003年,天水非法集资案东窗事发,该团伙骨干、原北道区审计局副局长马粉盒被公安机关抓获。2006年5月,该团伙在白银发展的下线王国兴,以受害人的身份向公安机关报案。2006年11月底,白银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该诈骗团伙一举摧毁。破案后,公安机关仅追回少部分股金发还于受害人,大多数受害人除得到一些返还的红利外,股金均血本无归,400多名“股民”共计损失32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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