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水深浪高法律“护卫舰”何时启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1日08:18 法制日报

  境外投资时常遭遇法律难题 制度建设“走出去”明显滞后于“引进来”

  

境外投资水深浪高法律“护卫舰”何时启航

  在南非的中国商人BenedicteKurzenEVEWPN摄

  本报记者 陈东升

  “与国内相比,跨国经营遇到的风险更大更多。”在年味还未散去之时,浙江商人王建平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回顾起在俄罗斯、阿联酋等国投资的经历,他不胜感慨地说:“有些风险,企业自己可以克服;但东道国政策不稳定,政府干预经济行为等政治法律风险,仅凭企业之力难以规避和抵御。”他呼吁我国政府加快海外投资立法步伐,来保护本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独家从浙江省外经贸厅获取的信息表明,截至2007年底,浙江省境外企业和机构共3039家,在境外累计投资总额20.94亿美元,居全国第一。这其中,民营企业占68%,这些企业的一个共同心愿就是,希望国家能尽快完善境外投资立法。

  蔡建林是浙江一家鞋业公司董事长。几年前,他悄悄在俄罗斯乌苏里斯克成立了公司,租下了厂房,从家乡温州发送半成品,在俄加工生产皮鞋、旅游鞋,一年生产七八百万双鞋子销往俄罗斯市场。

  从国内运来半成品鞋子,在俄罗斯组装加工,就可以标上俄罗斯制造,不需要担心以往经常碰到的灰色清关及征收反倾销税等贸易壁垒问题。从那时开始,不少企业萌生了在俄罗斯投资办厂的想法。

  “至今,浙江省拥有4个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境外投资项目遍布六大洲121个国家和地区。”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研究中心主任张汉东说,民营企业已成为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的中坚力量。

  张汉东还估计,由于浙江经济以中小企业为主,海外关系众多,还有相当多的境外投资并没有经过政府审批核准。这部分的企业个数,估计相当于政府审批核准数的1至2倍,投资额则可能与政府审批核准数相当。

  “走出去”制度建设滞后

  “我把尼日利亚的工厂关闭了。如果下次还去国外办厂,我会做一些运作上的调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温州鲁宾斯鞋业公司董事长章耀光的表情有些沉重。

  几年前,包括鲁宾斯鞋业在内的温州三家制鞋企业在尼日利亚办厂的事,曾作为中国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重要案例,在国内外广为流传。

  在尼日利亚商业城市拉各斯市郊,一座占地近2000平方米的厂房,曾是鲁宾斯创办尼日利亚社邦实业有限公司的地方。章耀光嘴角微微扬起说,这家悬挂着尼日利亚前总统奥巴桑乔与他的巨幅合影照片的鞋厂,当时“牛”得连当地的税务官都不敢进入。

  但在法律政策多变的尼日利亚,章耀光承受着来自多方面的压力。最令他头疼的是尼日利亚政府突然出台的禁止鞋类半成品进口的法令———当初在尼日利亚创办社邦,章耀光规避的就是成品鞋的“禁售令”,以期通过把半成品运到尼日利亚“组装”成成品。而禁止鞋类半成品进口,无疑是掐住了社邦做鞋的咽喉。

  另一个问题是资金周转,“钱通过政府银行几乎汇不出来,90%以上的钱需要通过私人钱庄汇出来,很不安全。”令人忧心忡忡的还有人身安全,“一旦没有了安全感,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的。”章耀光说,思虑再三,去年底,他决定关闭在尼日利亚的鞋厂。

  “就国内法律法规而言,目前我国境外投资风险保障机制也不到位。”张汉东认为,如果说市场风险应由企业自行承担,自然灾害风险可以通过投保商业保险解决的话,那么政治风险,如投资地政府的国有化、税务征收以及不合理的政策调整等政府行为,社会风险,如绑架、罢工、动乱等突发社会事件,就只能依靠我国政府协助解决了。在为企业提供外国政治法律环境、投资贸易环境信息等方面,我国政府也应该有所作为。

  这位资深研究者介绍说,为鼓励企业“走出去”,发达国家政府都建立有必要的境外投资保障体系和保险制度,如通过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等措施,来保护本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提供优惠的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但目前,我国政府的境外投资促进体系还不完备,在应对境外投资政治和社会风险等方面差距较大,企业境外投资承担的政治和社会风险也比较大。

  “与‘引进来’相比,‘走出去’制度建设滞后,境外投资的立法空白。”张汉东说,中央和地方政府虽然也制定了一些相关政策和规定,但还远未形成完善的政策体系,境外投资政策仍处于不成熟阶段,对境外投资的管理仍然较为严厉,而鼓励扶持不足,审批核准程序较为复杂,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程序仍不顺畅。

  他举例说,按现行规定,不同类型和金额的境外投资项目要经过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及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需要企业报送的材料虽然有所简化,但仍相对繁杂,企业很难在短期内备齐;若想得到中央外贸发展基金、进出口银行政策性贷款、出口信用保险、援外优惠贷款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则要更费周折。

  境外投资亟需法律保障

  “境外投资有利于突破国际贸易壁垒。”张汉东说,推进境外投资可以从三个方面缓解贸易摩擦:通过开展境外投资,深度开发国际市场,有效利用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优惠,突破国际贸易壁垒;增加对外投资,缩小资本项目顺差乃至通过资本项目的逆差,在一定程度上抵消贸易项目的顺差;帮助东道国建立产业体系,增强与东道国的亲和力。

  但境外投资亟需一个条件就是法律保障。张汉东认为。

  为此,他建议,简化境外投资项目审批和企业核准程序,对民营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审批逐渐向登记备案制过渡,简化人员出境审批手续,提供出入境检验便利;建立完善税收、信贷、外汇、融资、保险、信息支持法律法规体系,为企业境外投资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培养一支懂得世贸规则和国际惯例,熟悉各国法律、熟悉操作流程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利用国际资本市场,支持企业开展收购兼并、股权置换、境外上市、重组联合等多种方式的境外投资活动。

  王建平说:“境外投资是水深、风急、浪高、有鱼。”那么,怎样才能在这种环境下捕到大鱼呢?王建平说,自己的体会是必须讲规则,就是要尽快熟悉并运用国际化的经贸法律法规。“在国际市场上行走,只有遵守规则才能畅通无阻,阳光灿烂;否则就会四处碰壁,麻烦不断。国内那种‘凭面子、讲人情’的办事习惯,在境外投资中是行不通的。”

  本报杭州2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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