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班车不免责出了事故仍要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2日08:28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 邓红阳

  今年62岁的王大妈在河南省郑州市生活了几十年,近两年来,她几乎天天都在自家楼下等超市购物免费班车。像王大妈一样,有着同样心理的人还有很多。不少大型超市也抓住了消费者免费乘车的心理,纷纷开通购物免费班车,以此抢夺客源。

  然而,由于管理上的空白,购物免费班车出现安全事故后,责任划分却不明确,坐购物免费班车出事故,该由谁负责,成了消费者不得不面对的隐忧。

  今天,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法官高擎向记者证实,超市购物免费班车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官司呈上升之势。法院刚刚宣判的就有一起这样的案件,法院一审判决超市赔偿事故受伤消费者的医疗等费用。

  事件:顾客乘坐购物免费班车受伤

  2007年1月15日下午,在郑州市街头,一辆搅拌车与一超市购物免费班车追尾相撞,超市班车上的20多名乘客均不同程度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免费班车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搅拌车司机负次要责任,车上乘客均无责任。受伤乘客出院后,就赔偿一事与超市进行协商,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据了解,大约在2003年,一家大型超市率先在郑州开通了两条商场免费班车线路,之后,市内的各大商场、超市相继开通免费班车线路。至今,已有7家商场、超市开通了28条线路,每天接送乘客近万名。

  “购物免费班车的出现,让消费者高兴、商家满意,在没有出现事故、没出现任何问题时,实现了双赢。然而,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受伤后,极易就赔偿问题引发争执。”高擎说。

   聚焦:乘客索赔只能状告超市

  记者了解到,在超市开通购物免费班车之初,超市租用的这些免费班车分属不同的公交分公司。为规范这些班车,2005年统一划归郑州市公交总公司下属的河南巴士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管理。

  郑州市公交总公司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各超市、商场使用的免费班车,都是和河南巴士实业有限公司协商后,双方签订了正规的租赁协议,超市、商场付费租车。线路的确定由商场选定,并向巴士公司提交选定的路线,再由郑州市公交总公司上报郑州市市政局审批,多方协调后才能确定具体行车路线。

  按照河南巴士实业有限公司和各商场、超市签订的协议内容:一旦出现交通事故,由车方负责处理。河南巴士实业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说:“我们给这些车买了车辆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客险、交强险,所以一旦出事,根据责任划分,会由保险公司理赔。”

  一开通购物免费班车的超市负责人则表示,在与车方签订的协议中,明确标注有“一旦发生事故,责任由车方承担”的条款。这里所说的责任包括经济和法律责任两方面。“我们认为,应该由车方向受伤顾客承担赔偿责任。”

  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认为,超市为顾客提供免费班车,双方已形成客运合同关系,超市作为承运者应当保证顾客在乘车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所以顾客因乘车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超市应当赔偿。

  本报郑州2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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