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隐私的感恩活动不参加也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00:19 红网

  20年前,我国首例试管婴儿郑萌珠在北医三院诞生。2月25日,“首例试管婴儿诞生二十周年庆祝活动”在北京举行。即将年满20岁的郑萌珠,将和其他几位“试管婴儿”孩子们一起,与自己的“妈妈恩人”相聚。(2月25日《北京晨报》)

  从活动本身来说,搞这样的庆祝活动一来能扩大医院的知名度,二来能体现我国医学技术的“高超”。可我总觉得搞这样的活动很别扭,假如你是一名年满20岁的“试管婴儿”,你愿意心甘情愿地公开露面参加这样的活动吗?你愿意坦然地让天下人都知道你是试管婴儿吗?

  当然,我非郑萌珠母女,也不能理解她们母女的复杂心情,更不知道她们是自愿参加这样的活动还是别有他因。但我知道,对于郑萌珠母女等人来说,“试管婴儿”肯定涉及他们的隐私问题。

  所谓隐私,指不愿告人或不便告人的事情。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试想,如果你是一名“试管婴儿”,长大成人后你愿意主动让其他人都知道这一情况吗?惟一能解释通的,就是出于感恩的心里。人家帮了你们母女那么大的忙,如今人家“邀请”你捧捧场岂能不去?中国不是有句老话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实际上,随着社会文明进程的不断推进,个人权利与人身尊严正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隐私权已成为当代公民保护自身人格的一项重要权利。然而,随着科技手段和现代传媒的普及,猎取他人隐私、满足好奇心理、或达到商业目的的社会现象已屡见不鲜。毫不客气的说,北医三院举办所谓的“首例试管婴儿诞生二十周年庆祝活动”,而置当事人的隐私于不顾,无非是达到宣传其医院知名度的商业目的。

  其实,类似侵犯公民隐私权的现象在我国时有发生,比如全国各地每年都要搞的“贫困生捐助”现象。捐助现场,主办方往往要一五一十的介绍贫困生的家庭情况,还要接受捐助的贫困生给捐助者鞠躬。一些地方搞捐助时还要求贫困生每年必须给捐助者写一封信汇报自己的生活及学习情况等等,对于没有及时回信的,个别捐助者就十分生气,认为被捐助者不守信用,媒体也会跟着大肆炒作。再比如,为了反映农村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电视台记者往往要拍农民数钞票的镜头,这还不够,记者往往还要农民说出具体的收入数额。实际上,这都是侵犯隐私权的问题,而且已经引起了法律界的广泛关注。

  感恩的方式多种多样,比如好好学习好好工作报答社会,比如可以给恩人一大笔经济补偿等等等等,为啥非得牺牲自己的隐私呢?丧失隐私的感恩活动不参加也罢!

稿源:红网 作者:司爱武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