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知名品牌牙膏被诉虚假宣传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08:24 法制日报

  职业打假人称牙膏有“神奇”疗效属欺诈

  

六种知名品牌牙膏被诉虚假宣传

  本报北京2月25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现在电视上形形色色的牙膏广告很多都宣传自己品牌的牙膏具有“防止蛀牙”、“防止牙龈发炎”、治疗口腔问题等多重功效。可这些牙膏是不是真的有这些“神奇”的功效呢?职业打假人王华林日前对此事较起了真,以高露洁、田七、蓝天六必治等6种知名牙膏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为由,将这些牙膏厂家告上了法庭。今天上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上,牙膏厂家对王华林的消费者身份提出了质疑。

  王华林的名字也许并不为人所熟悉,但是提到王海开办的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几乎可以说是尽人皆知,而王华林就是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下的王海热线网站的项目经理。

  2007年11月24日,王华林在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分公司购买了高露洁全效美白等牙膏。在牙膏的广告宣传上,高露洁全效美白牙膏在称有“防止蛀牙、防止牙龈发炎、预防牙结石、坚固牙釉质”等功能,竹盐牙膏则宣传“不仅可以强化人体的新陈代谢功能,改善体质,还可增强食欲”,田七清热去火牙膏则表示能“直达上火溃疡部位,持续消炎,清热解毒”,七种牙膏几乎都不同程度的宣传了自己的医疗功效。对此,王华林称自己回家后,每种牙膏都使用了一段时间,可自己的口腔问题根本没有像广告宣传的那样被解决。

  今天法庭上,王华林激动地说:“说牙膏有疗效,依据是什么?有没有进行临床试验?我建议国家把口腔医院都取消得了,有你这包治百病的牙膏,还要口腔医院干吗?”王华林指出,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也规定,非药品不得在宣传资料上有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的宣传。因此这几种牙膏的生产厂家很明显有虚假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对于王华林的指责,所有被告品牌牙膏的厂家在法庭上都表明了态度,自己的牙膏广告宣传并不存在欺诈。

  中华牙膏厂商的代理人指出,中华牙膏的功效全部经过临床验证,牙膏本身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但是,由于每个人的生活和饮食习惯都不同,牙膏对于每个人的功效也不可能全都相同。

  庭上,高露洁的代理人还对王华林的消费者身份提出了质疑:“原告并非是消费者保护法中规定的消费者,他购买牙膏只是出于诉讼索赔的目的,是职业的需要而非生活的需要。因此他无权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进行索赔。”

  据了解,由于蓝天六必治牙膏的厂家开庭前已经向王华林表示了道歉,因此王华林撤销了对该厂家的起诉,但整个案件还是因为被告众多而将连续审理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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