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比例抓民警反面典型有失公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7日00:09 红网

  据2月26日《城市晚报》报道,25日上午,长春市公安局召开2008年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全局300余名处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大会。会上,长春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高学章作了重要讲话。2008年长春市公安局党委确定为“纪律作风建设年”,狠抓各级民警纪律作风。

  高学章要求,年末抓各类反面典型,全市各分局、各警种都要给所有民警进行排名,对那些执法水平不高、纪律作风松散、各单位排名靠后的,集中办班学习,学习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执法权。长春市公安局1万余名民警,按照1%的比例来抓反面典型,也就是说,将有100名民警会进入学习班。

  不可否认,长春市公安局在民警队伍中抓反面典型的初衷是好的——整顿民警队伍纪律和行风建设,提高民警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切实提高其执法水平和战斗力。但对其给反面典型下1%的指标这一做法,笔者却难以苟同。我认为,按比例抓民警反面典型是个馊主意!对各分局、各警种都有失公平。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下指标的例子比比皆是——有的地方为推行殡葬改革,镇政府给村干部下达了火化指标,每个行政村的火化指标是千分之六,也就是说,每1000人必须死亡6人,若完不成任务,要么受罚,要么辞职;有的地方为了整治“四乱”,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教师考核下岗要取量化成绩倒数2%;矿难死亡人数也要下指标……每次类似新闻的出现,都遭到了公众的质疑。一时间,我们好象又回到了几十年前的计划经济时代。这究竟是时代的进步还是历史的倒退?

  按比例抓民警反面典型表面看似公平,其实是一种典型的“平均主义”的做法。全市各分局、各警种都要给所有民警进行排名量化,假如有的分局、警种的民警都很优秀,那照样得从第一名量化到最后一名,选出1%的人选。相反,有的分局、警种的民警素质差的可能比较多,同样也要选出1%的人选。其实,这里还有2%、甚至更多的民警需要进入学习班。这样,就有可能会出现“好的被选上,差的没选上”的怪像,这对那些优秀分局、警种的民警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按比例抓民警反面典型也曝露了某些领导管理理念和水平的落后。在笔者看来,按比例抓民警反面典型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相反,还有可能因为这个1%的人选而造成各局、各警种的内部矛盾。笔者认为,抓民警队伍纪律行风建设应该视各分局、各警种的情况而定。有一个需要学习的就抓一个,有一百个需要学习的就抓一百个,而不是搞下指标式的“平均主义”。

  制定合理、严格的制度、科学的标准量化,并严格落实规章制度才是科学的管理方式,这才是治本之策。

稿源:红网 作者:张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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